-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绍兴市越城区青湖园地下车位2幢576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 车位一个 其他披露内容 1、实行与房屋使用年限一致原则(转让的仅为使用权,不办理产证)。 2、本小区车位比例为1:0.828,拥有两套及以下房产的业主转让按一房一车位配比,拥有两套以上房产的业主转让按车位配比1:0.828折算后向下取整数竞买。 3、报名者随带身份证进行登记,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意向方为青湖园房屋登记所有权人或原拆迁协议登记者)方可参与。 4、转让价格 :地下固定车位本小区业主按评估价 10 万/只为底价起拍 ,车位管理费60元/月/只。 5、竞买保证金设为*元/只,加价幅度为1000元/次。 6、该车位转让仅针对青湖园小区的业主开放,非青湖园小区业主不得参与竞买。 7、此次青湖园地下车位公开转让,需 (略) (略) 的相关服 (略) 新桥 (略) 全额承担。 8、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9、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意向方提交报名申请并且交纳竞买保证金视为对标的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10、本次竞拍标的看样联系人:郦玉英 ,联系电话:*。 1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12.信息披露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13.信息披露期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青湖园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新桥 (略) 注册地 (略) 越 (略) 7号B楼403室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38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10.00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 (略) 越城区青湖园小区45只地下停车位使用权(以下简称“标的”)分别单独转让(详见《标的清单》)。 2. 本次竞价的青湖园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项目,仅针对青湖园小区的业主开放。每户房屋仅能有一名业主代表参与竞买。拥有两套及以下房产的户主转让按一房一车位配比,拥有两套以上房产的户主转让按车位配比1:0.828折算后向下取整数竞买。(例如:拥有1套房产的至多可竞买1个车位,至多可交纳1份竞买保证金;拥有2套房产的至多可竞买2个车位,至多可交纳2份竞买保证金;拥有3套房产的至多可竞买2个车位,至多可交纳2份竞买保证金;拥有4套房产的至多可竞买3个车位,至多可交纳3份竞买保证金;以此类推。) 3.意向方在报名前需提供户主房产信息(意向方为青湖园房屋登记所有权人或原拆迁协议登记者)至转让方处进行资格预审,转让方审核后,对《函》盖章确认,意向方在“浙交汇”系统报名时需同步上传转让方加盖公章确认、本人签名加盖手印的《函》。若无该函件,意向方报名将无法通过审核。所涉后果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4.意向方可根据《标的清单》确定车位是否为人防车位。受让方必须同意在国家遭遇紧急状况时作为人防工程设施免费强制征用,平时不影响受让方正常停车使用。同时受让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人防车位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仅限青湖园小区业主。 特别提醒:1.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2.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2.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标的清单.xlsx 、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docx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授权委托书.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周先生 电话 0575-*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越 (略) 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网址 http://** 转让方 联系人 谢女士 电话 *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