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采矿权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各矿业权评估机构: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和《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吉国土资发〔2009〕1号)等文件要求,近日拟对1个采矿权评估项目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项目情况
详见附表1:采矿权评估招标项目情况表
二、申报
各矿业权评估机构,根据本次矿业权评估招标项目情况,自愿申请报名参加竞标。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22日16:00时止,*@*q.com。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矿业权评估项目竞标申请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评估业绩证明(评估备案文件或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评估报告统一编码回执单)。
矿业权评估机构要按照本公告规定时间进行申报,未报名或过期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标。
三、确定评估机构
本次招标活动,对采矿权评估项目拟确定1家评估机构承担该矿业权的评估工作。自愿申请报名、参加竞标的评估机构,超过2家以上的(含2家),我局组织以评估机构代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1家中签评估机构,承担该项目的评估工作。
参加抽签的评估机构代表应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的抽签现场,并填写签到表。在抽签活动正式开始前,未按规定签到的,视为弃权。
参加抽签的评估机构代表应向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原件。受法定代表人委托的,还应向工作人员出示评估机构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抽签时间:2024年10月23日上午10:30时。
招标抽签地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原长白县县 (略) )二楼会议室。若更改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评估费用
按《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吉国土资发[2009]1号)标准结算。
联系人:金宏刚 *
附件:1.采矿权评估招标项目情况表
2.采矿权评估竞标申请书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