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蚌埠某部物业服务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蚌埠某部物业服务项目
二、需求概况
本项 (略) (略) 禹会区、 (略) 凤阳县,拟 (略) ,提供物业服务。
地点一: (略) 禹会区,总占地1158亩(不含经适房小区占地130亩),总建筑面积约26.2万平方米,绿化面积约31万平方米。
地点二: (略) (略) 凤阳县,占地100亩,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绿化面积约3000平方米。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维修维护、安保、水电气暖保障以及交办的其他事务。
三、服务内容
(一)卫生保洁:室外公共区域及建筑物内部的卫生保洁。
(二)场地管理:主要教学场所的日常管理维护。
(三)绿化养护:内所有绿化用地以及学校管理的迎河水面的养护。
(四)维修维护:内乘用电梯、锅炉、变配电设备、消防、避雷、锁具、灯管、水龙头等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日常零星维修。
(五)供暖保障:供暖管网维修维护和供暖季的供暖保障。
(六)水电保障:水电管网维修维护和水电工房的值班。
(七)安保服务:内家属区营门守护和安保服务。
四、概算金额
约430万元。
五、预计采购时间
2024年3月。
六、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国有及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有参与意向以及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建议以PDF格式文件电子文档形式,与word格式“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及意见建议统计表”(见附件),*@*q.com。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意见建议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均不作书面回复。
(四)意见建议受理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19日,受理期截止后不再受理。
八、信息发布渠道
本次采购意向公开在《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助理
联系电话:*
蚌埠某部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