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响县灌东盐场裕 (略) 境内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禾松环保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略) (略) 拟投资#万元,在 (略) 响水县东盐场裕 (略) 境内建设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120亩。本次建设项目为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全年120MW的发电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落实既定的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各类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项 (略) 域的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功能;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采取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后,可以将环境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废气:本 (略) (略) 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升压站内一体化生 (略) (略) 理达标后近期 (略) 绿化,远期接 (略) 。取用下方鱼塘水使用抹布或刷子对光伏板进行清洗,组件板面的灰尘经鱼塘水清洗冲刷落入下方鱼塘,不外排,清洗光伏板表面的灰尘为普通扬尘,落入鱼塘成为鱼塘底泥,因此本项目产生光伏组件清洗废水不外排。 固废: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旧光伏组件、生活垃圾,废旧光伏组件由厂家回收修复后重新利用,生活垃圾由环 (略) 置。 噪声:建设项目噪声控制主 (略) (略) ,主要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型,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减轻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1类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建设单位 或地方政府 所作出的相关 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 响水县灌东盐场支持该项目建设 |
听证权利告知 |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作 (略) 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 (略) 提出。 联系人:陈锡霞 通讯地址:响水县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15-# 传 真:0515-# E - mail:*@*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