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Unit":" (略) 水库水电工程管理中心","projectName":"船底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place":" (略) 五桂山街道逍遥谷内船底窝水库","useArea":2900.0,"buildType":"改建","shenhe":229.49,"buildArea":2900.0,"fundSource":"市级财政解决","beginDate":"2024-10-01","overDate":"2025-04-01","scope":"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迎水面做防渗面板、灌浆处理、增设坝肩和坝脚排水沟及量水堰、更换启闭设备及闸阀、对下游排洪渠进行清障整治等。 二、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建设、搭建、装修办公用房;不得超标准建设、装修;不得建设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三、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节能审查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