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 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服务中心公路工程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2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ZB2023-28
项目名称: (略) 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服务中心公路工程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服务中心公路工程检测项目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根据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条例》以及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年初开工复工前质量监督检查、年中专项监督检查、年终综合监督检查以及随机的检查、技术指导服务、实验专项抽检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 (略) 重点及农村公路在建公路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当年建成农村公路工程项目能当年投入使用。本次检测工作涉及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原材料检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现场工程实体检测及资料查验,各分部工程所涉及的抽检频率及检测项目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日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须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计量认证证书(CMA)。
(2)关键设备最低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磋商。
(4)与施工标段承包人和监理人有投资参股的关联关系或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检测机构不得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2日至2023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6月12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交通运输局5楼会议室( (略) 伊州区建国北路21号)(政采云(http://**)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账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jmbs格式)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
5、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询标澄清、在线多轮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6、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交通运输局
地 址: (略) 伊州区东河街道建国北路21号
联系方式:0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纪元 (略)
地 址: (略) 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西后巷14号新纪元大厦4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雨婷
电 话:*
(略) 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服务中心公路工程检测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资格审查条件(关键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回弹仪 | 1 | |
2 | 平整度仪 | 1 | |
3 | 标志逆反射系数测试仪 | 1 | |
4 | 标线逆反射系数测试仪 | 1 | |
5 | 标线厚度测定仪 | 1 | |
6 | 压碎指标测定仪 | 1 | |
7 | 水准仪 | 1 | |
8 | 游标卡尺 | 1 | |
9 | 碳化深度仪 | 1 | |
10 | 摆式摩擦仪 | 1 | |
11 | 涂层厚度测定仪 | 1 | |
12 | 灌砂筒 | 1 | |
13 | 钢尺 | 1 | |
14 | 电子天平 | 1 | |
15 | 电子秤30Kg | 1 | |
16 | 砼钻孔取芯机 | 1 | |
17 | 平整度尺(含塞尺) | 1 | |
18 | 路面渗水仪 | 1 | |
19 | 落锤式弯沉仪 | 1 | |
20 | 万能材料试验机 | 1 | |
21 | 压力机 | 1 | |
22 | 水泥抗折抗压试验机 | 1 | |
23 | 全自动比表面积测定仪 | 1 | |
24 | 标准恒温恒湿养护设备 | 1 | |
25 | 烘箱 | 1 | |
26 | 沥青延度仪 | 1 | |
27 | 沥青针入度仪 | 1 | |
28 | 沥青软化点仪 | 1 | |
29 | 钢筋保护层测定仪 | 1 | |
30 | 液塑限测定仪 | 1 |
注:1、以上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设备最低限度要求,同时发包人有权根据现场检测工作中需要要求检测机构增加设备,检测机构应无条件执行要求。
2、所投入的仪器设备必须通过检定或比对校验。
3、符合仪器设备规范要求。
4、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关键设备的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合同的复印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