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1 (略) 生态环 (略) 分局拟对满洲里绿色供电灵活性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日-2022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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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满洲里绿色供电灵活性应用项目 | (略) 二卡以西、扎区以北、滑雪场以东 | 满 (略) | 满洲 (略) | 该项目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 (略) (略) 新开河镇二卡社区, (略) 东部, (略) 区相距约18km,场址北侧约1km处为俄罗斯边界,风电场装机容量300MW,拟定采用30台单机容量10.0MW的风电机组,每台风电机组配置一台箱式变压器,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4万元,占总投资的0.32%。 | 施工期: 该项目施工期间在施工现场建造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含油量大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他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置临时防渗化粪池,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就近拉往污水处理厂;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定期由罐车运至满洲里污水处理厂;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封闭车辆运输、砂石料露天堆放加盖防雨布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等措施,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风机基础开挖等产生的废土方大部分回填,剩余土方集中堆放于临时弃土,并及时调配用于场内道路修筑、场地平整等进行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应在指定的堆放点存放,钢筋等材料可回收利用,其他垃圾采用封闭式废土运输车及时清运,送到环卫部门指定倾倒点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到场内指定的垃圾箱(筒)内,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运营期: 运营期间风场区域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及生活废水。 采取选用低噪声风机、低噪声变压器、提高风机机组的加工工艺和安装精度、加强风机的日常维护等措施,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 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箱、废零件等一般固体废物,外售废品回收站,风电场检修产生的污油、废铅蓄电池、沾染油污的检修垃圾等危险废物依托升压站60m2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回收;每台箱变下方设置1个4.5m3的事故油池,箱变事故油池采取铺设2mm厚且渗透系数≤10-10cm/s的高密度聚*烯防渗膜防渗。 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环境保护管理人员的职责;对表土剥离设置一定区域单独存放,剥离的表土采取临时挡护平整夯实,用于今后的植被恢复覆土;施工完毕后对检修道路建设用地中占有的草地进行补偿,其余恢复为草地。因风电场施工破坏植被而造成裸露的土地(包括风场界内外)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