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增资项目交易机构:河南 (略)
本融资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增资信息和公开征集投资方,择优选定投资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增资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增资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
项目名称 | (略) (略) 增资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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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A2024ZZ* | 监测编号 | G*HA* |
产权隶属关系 | 市属 | 是否国资 | 是 |
拟公开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1040.*万元 | 拟公开募集资金总额说明 | |
拟公开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48.6 | 拟公开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说明 | |
拟公开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 | - | 拟公开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说明 | |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1040 - | 拟新增注册资本说明 | |
拟公开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 1 | 拟公开征集投资方数量说明 | |
募集资金用途 | 通过增资扩股引入外部资金战略投资者,盘活闲置资产,对公司项目翡翠龙庭保障房进行装修升级改造, (略) 场化运营, (略) 民对住房的迫切需求。 | ||
增资后(拟)股权结构描述 | 信阳大 (略) 51.4%,拟新增股东48.6% |
增资企业名称 | (略)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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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DERLYJX9 | 是否国资 | 是 | ||||||||||||
企业类型 | (略) | 经济类型 | 国 (略) (企业) | ||||||||||||
所属行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 | 金融业分类 | |||||||||||||
注册地(地址) | (略) 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大厦21楼 | ||||||||||||||
法定代表人 | 王振华 | 成立日期 | 2024-04-03 | ||||||||||||
所在地区 | 河南省/ (略)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露营地服务;物业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地产经纪;柜台、摊位出租;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品牌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 (略) 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采购代理服务; (略) 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充电控制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注册资本(万元) | 1100.*万元(人民币) | 职工人数(人) | 0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
股东个数 | 1 | 股份总数 | |||||||||||||
增资前国有股东持股总比例(%) | 100 | 股本总额(万元) | 人民币 | ||||||||||||
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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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前一年度 | 2024 年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
0.* 万元 | 0.* 万元 | 0.* 万元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万元 | 0.* 万元 | 0.* 万元 | |||||||||||||
审计机构名称 | 信阳方圆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 ||||||||||||||
备注 |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前二年度 | 业务无法提供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
审计机构名称 | 业务无法提供 | ||||||||||||||
备注 |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前三年度 | 业务无法提供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
审计机构名称 | 业务无法提供 | ||||||||||||||
备注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类型 | 月报 | ||||||||||||||
财务报表日期 | 2024-06-30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
0.* 万元 | 0.* 万元 | 0.* 万元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万元 | 0.* 万元 | 0.* 万元 | |||||||||||||
备注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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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所属地区 | 河南省/ (略) | ||
上级批准单位 | 信阳申信 (略) | 批准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批准日期 | 2024-06-30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信阳申信 (略) 二零二四年第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
是否允许联合投资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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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上报名 | 否 | |||
原股东是否有投资意向 | 否 | 企业管理层或员工是否有投资意向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
保证金 | 208 万元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交易所登记通过后即可交纳 | |||
保证金交纳期限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保证金扣除情形:增资协议签订后,且符合《企业增资业务操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的结算条件后,可等额冲抵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投资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3.其他约定: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价款支付要求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 1.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中特别事项说明; 2.双向尽职调查相关安排; 3.其他有必要披露的事项。 |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为 (略) 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提供相应的征信授权书和财务报表。 3.意向投资方在确定为投资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增资方签订《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签订后5日内将投资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 |||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 (一)增资目的 通过增资扩股引入外部资金战略投资者,盘活闲置资产,对公司项目翡翠龙庭保障房进行装修升级改造, (略) 场化运营, (略) 民对住房的迫切需求。 (二)增资方式 经信阳大 (略) 董事会批准,同意 (略) (略) 采用增资扩股形式引入一家外部战略投资者,出资方式为货币。增资后 (略) (略) 的股权比例为:信阳大 (略) 51.4%的股权,外部投资者持股48.6%,股权比例相对集中。 2024年7月,河南豫蓼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对 (略) (略) 进行资产评估,外部战略投资者依据备案的评估结果按参股比例确定投资额,具体股权价格以在河南 (略) (略) 申资 (略) 挂牌确认的成交价为准。 (三)意向投资方进场交易要求 1.意向投资方应为 (略) 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提供相应的征信授权书和财务报表 3.意向投资方在确定为投资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增资方签订《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签订后5日内将投资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投资方在全部资金出资到位后,未经增资方同意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标的股权。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四)增资达成的条件 本项目公示期内须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单一外部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48.6%,单一募集资金不低于*元,则增资达成。 (五)遴选方案 如产生多家意向投资人,采用综合评议的方式选定投资人。 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专家评议小组对投资方进行评议打分,投资方递交的竞投文件和意向登记时递交的全部材料为评议小组的打分参考依据,主要对投资方实力进行评议打分,总分为100分,其中,将投资方实力分为实缴注册资本金规模、 (略) 履历等四个维度: 1.实缴注册资本金规模(25分) 以2024年度财务报表为准,投资方实缴注册资本金在*及以上得满分,实缴注册资本金在500-*之间者得20分,实缴注册资本金在*及以下者得0分。 2.资产规模(25分) 投资方资产规模在*及以上得满分,资产规模在*-*之间者得20分,资产规模在*及以下者得0分,以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为准。 3.成立时间(25分) 投资方成立时间5年及以上得满分,成立时间3年-5年得15分,成立时间3年及以下得0分。若投资方为私募基金的,以管理人成立时间为准。 | |||
增资条件 | 1.募集资金要求一次性支付;2.该增资行为不涉及职工安置;3.该增资行为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置;4.意向投资方在确定为投资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增资方签订《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签订后5日内将投资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 |||
交易达成条件 | 本项目公示期内须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单一外部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48.6%,单一募集资金不低于*元,则增资达成。 | |||
其他披露事项 |
遴选方式 | 综合评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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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方案 | 1.实缴注册资本金规模(25分) 以2024年度财务报表为准,投资方实缴注册资本金在*及以上得满分,实缴注册资本金在500-*之间者得20分,实缴注册资本金在*及以下者得0分。 2.资产规模(25分) 投资方资产规模在*及以上得满分,资产规模在*-*之间者得20分,资产规模在*及以下者得0分,以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为准。 3.成立时间(25分) 投资方成立时间5年及以上得满分,成立时间3年-5年得15分,成立时间3年及以下得0分。若投资方为私募基金的,以管理人成立时间为准。 4.公司履历(25分) 公司具有绿色建材、工业定制家装等相关上下游产业投资经验,且与信阳 (略) 有过良好相关合作经历得满分,公司具有绿色建材、工业定制家装等相关上下游产业投资经验,但与 (略) 无合作经历的得20分,公司无绿色建材、工业定制家装等相关上下游产业投资经验,与 (略) 无相关合作经历得0分。 专家小组按"综合评审表"对意向投资方进行评议打分,全部评委总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相应投资方的综合得分,得分最高的1家确定为推荐投资方,经增资方股东批准后确定为本次增资项目的选定投资者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次日起 40 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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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 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条件: 在融资方同意的情况下, 自动延长信息发布: 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进行延牌,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最多延长2次; 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但未达到募集资金总额, 延长信息发布,说明: 并通知已报名的投资方 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并且已达到募集资金总额:信息发布终结,说明:信息发布终结并组织遴选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秦经理、吴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 | *、0371-*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材料名称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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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河南 (略) 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河南 (略) (略) 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河南 (略) 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河南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河南 (略) 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