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略) 委托 (略) 进行辽宁 (略) 生产销售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辽宁 (略) 生产销售基地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选址选线: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西路36号。
4.建设内容: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28200平方米,利用现有厂区及1座生产车间,新建厂房、科研楼、办公楼、锅炉房等建筑,购置液体发酵系统、液体灌装系统、干燥设备、混合设备等生产设备,年产饲料添加剂3000t、宠物饲料添加剂100t、微生物菌肥15000t,项目总投资12100万元,职工人数40人。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辽宁 (略)
联系电话:* 徐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略)
三、公众意见表下载途径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可在本公示下方附件内进行下载。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对区域的环境现状、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对日常的生活、对身体健康、对生态环境、对空气环境、对地下水、地表水环境、对声环境的影响,对项目的建设是否有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以信函、传真、拨打电话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本项目建设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7月18日-7月31日)
辽宁 (略)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