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积极发挥我校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新教师岗位适应、专业成长,根据河南水利与 (略) 关于印发《“青蓝工程”活动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略) 〔2021〕86号)精神,请各系(部)认真审核本部门2023年新入职教师(签订了“师带徒”协议,且合同期满)“青蓝工程”验收资料并填写《2023-2024年“师带徒”教师(辅导员)系列工作完成情况汇总表》,于12月20日17:30前以系(部)为单位(不接受个人)将审核后的材料及签字盖章后的汇总表交 (略) 行政楼402办公室,逾期未提交,材料将不再接收,自动延期至下批验收。
相关要求:
1.验收材料按照《“青蓝工程”活动实施办法(修订)》清单顺序整理并装入一个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粘贴目录。
2.《2023-2024年“师带徒”教师(辅导员)系列工作完成情况汇总表》按规范进行填写,Excel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章昕老师。
联系电话:0371-*
附件1:2023年新入职教师青蓝工程——“师带徒”活动验收材料目录
附件2:2023-2024年“师带徒”教师(辅导员)系列工作完成情况汇总表
河南水利与 (略)
2025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