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农质监发〔2024〕35号)及《榆社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2023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榆财字〔2022〕25号)文件精神,为保障我县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顺利进行开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公开征集农产品质量监测服务主体,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报名参加。
一、监测任务:
1.蔬菜水果类农产品225批次。
监测项目包括农药*胺磷、对硫磷、*基对硫磷、*拌磷、涕灭威、毒死蜱、吡虫啉、嘧霉胺等。
2.畜禽产品25批次(畜产品10批次,禽类15批次)。
畜产品监测项目包括磺胺类药物(磺胺间*氧嘧啶、磺胺二*嘧啶、磺胺*噁唑、磺胺二*氧嘧啶、磺胺喹噁啉)和四环素类药物(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强力霉素)等 ;禽肉和禽蛋监测氟喹诺酮类药物(恩诺沙星、环*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和洛美沙星)、抗病毒药物(金刚烷胺)等。
3.水产品10批次。
监测项目包括氯霉素、氟苯尼考、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磺胺类、沙星类等。
二、监测费:
监测服务费用价格不得高于***万元*元(农产品监测采购询价最低报价)。
三、服务主体需具备以下条件:
1、要求服务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服务主体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颁发的CMA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附表必须包含所检测参数)。
3、服务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不得存在被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服务主体必须有近三年内完成类似项目经历。
四、申报时须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
3、检验检测机构颁发的CMA资质证书。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 (略) 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 (略) 页打印件。
5、需提供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2021年4月-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是以提供的投标人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的复印件。
6、报价单
五、 申报时间:2024年5月14日——5月20日(5个工作日内)。
六、申报地点:榆社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335室。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0354-*
榆社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