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略) 新校区工程
答疑澄清公告(二次)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安徽 (略) 新校区工程项目答疑澄清如下:
一、答疑部分
1.请问此次招标是按原规划图继续续建未建的建筑?还是根据新的红线图及现场已建建筑重新规划调整?
回复:招标文件对本项目新建内容和改建内容有详细说明,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如果按新的红线图与原规划总平图对比,原规划图中的8#楼、11#楼,12#楼,13#楼,4#变电所这5幢楼不在新的红线范围内,是否是此情况?
回复:建设范围以招标文件提供的规划红线图及说明。
3.根据原规划总平图及现场踏勘,目前已建建筑估算面积约为13.65万㎡,未建建筑部分(含地下室,不含8#,11#,12#,13#及4#变电所)约为11.57万㎡,就是按照新的红线范围来看,未建建筑面积还有11.57万㎡,而为招标文件内要求新建的建筑面积约为6万㎡,请问是否在新的红线范围内存在此次不在招标范围内未建建筑还是按照新的红线把未建部分的建筑根据新的使用功能重新规划为6万㎡?如果不是,请详细明确续建哪几幢建筑?如果是按照新红线重新规划,请明确这新建的6万平米包含哪些功能的建筑(比如实验楼等)?
回复:招标文件对本项目新建内容和改建内容有详细说明,投标人自行设计,新建部分的设计内容需满足建设单位要求。
4.未完工的建筑是根据原设计图纸进行完善,还是需要根据新的使用功能进行综合改造?
回复:投标人自行设计,新建部分的设计内容需满足建设单位要求。
5.敬请提供详细设计任务书。
回复:本项目采用总承包模式招标,项目情况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6.招标文件p45页,业绩要求中具体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建筑面积,是否可以以竣工验收报告面积为准,因竣工验收报告更能体现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及信息?
回复:若合同无法体现建筑面积,可以以竣工验收报告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7.招标文件p41页,项目经理(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对于项目经理社保交纳,是否接受项目经理社保缴纳在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回复:可以,须补充组织架构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8.招标文件中存在工期约定不一致情况,请明确投标文件工期计划是否按照:设计及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31日。同时按该时间节点计算与总工期360天矛盾,以哪个为准。
回复:计划工期不超过36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不超过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不超过330个日历天。2024年8月30日前整体竣工验收通过交付使用。投标人结合上述节点自行编排计划。
9.招标合同专用条款第4.1条第18款约定“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本项目建安费用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暂估价中的建安费用,超出部分视为承包人的让利,发包人不予支付”,是否指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建安费用6.5亿元。
回复:建安费用结算价不超过建安费用中标价,即不超过“建安费最高限价*(1-中标下浮率)”。
10.按照法规要求办理国土、消防、环保、规划、施工许可等工程报批报建手续中明确应由招标人缴纳的有关费用,是否由招标人负责?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11.合同专用条款第 14.1 条,最高限价编制依据“工程量清单和建安费用最高限价(控制价)由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根据发包人确认且图审合格的全套施工图及招标范围进行编制,承包人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建议由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承包人核对确认后作为依据。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12.请问是否除专用条款14.1.1第2条第(3)款中约定的《滁州建设工程造价》材料价格外经发包人确认的材料价格均不参与下浮。
回复:该条款约定的是建安费用最高限价(控制价)编制的计价依据等。成果文件报招标人审核后,中标单位以中标下浮率,同比例调整经审核后的清单控制价中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每一个子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除外)均同比例下浮。
13.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中未约定所有违约金上限,建议增加所有违约金的总额上限为竣工结算值的5%。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14.招标文件中特别提示第3条“中标单位须按招标人要求为项目业主办公室配备必要的电脑、彩色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费用全部含在投标报价内。”未明确办公设备数量、型号或标准,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回复:请投标人结合自身经验和项目实际需求自行考虑。
15.材料、设备单价按控制价编制当月《滁州建设工程造价》, (略) 没有的,执行合肥、南京、马鞍山、芜湖、蚌埠、扬州等地《 (略) 场价格信息》中最低的价格。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建议采用平均价格。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16.专用条款13.8.3(1)约定“调整方式:控制价中以《滁州工程造价信息》不含税价格列入的主要材料,合同履行期间《滁州工程造价信息》算术平均单价(不含税)与基准价格(不含税)相比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不再下浮。”中描述的“合同履行期间”包含了质保期,建议修改为“施工期间”。
回复:专用条款13.8.3(1)“合同履行期间”修改为“施工期间”。
17.合同专用条款第14.1条,第(5)款约定“经审核的控制价确定本项目建安费用最高限价(控制价)成果文件(不下浮)报招标人审核后,中标单位以中标下浮率,同比例调整经审核后的清单控制价中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每一个子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除外)均同比例下浮”,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暂估价、暂列金均为不可竞争费,以上费用是否均不计算中标下浮率?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18.专用条款13.8.3(2)条材料调差调整范围“除主要材料(碎石、黄沙、商品水泥稳定碎石、商品水泥混凝土、商品沥青混凝土、钢材(Ⅰ、Ⅱ、Ⅲ级钢筋)外,其他材料价格在施工期间一律不予调整。”能否将“钢材(钢结构部分)、金属管材、电线电缆、金属型材、玻璃”增加到材料调差范围内?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19.请明确本项目投标是 (略) (略) 关于异常低价评审的相关要求。
回复:是,根据《关于进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等文件精神,本项目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的90%视为异常低价,进行异常低价评审:
以下情形不得作为异常低价投标说明的依据:
a.机械、材料自有或闲置;
b.自有弃土场土源或与临近项目签订的土方倒运协议;
c.人员闲置;
d.亏本让利;
e. (略) 场拓展或品牌宣传;
f.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的;
g.类似项目业绩。
20.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标,招标内容包括设计部分和施工部分,而评标办法资信标评审只针对施工负责人业绩进行加分,建议增加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或增加对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以匹配项目要求。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21.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包含地下部分),其中改建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消防、暖通、水电安装、综合管线、二次结构等),经现场勘查,多数单体主体结构已封顶,请提供原设计图纸,否则无法进行设计方案中的优化设计模块的编制。
回复:招标文件对本项目新建内容和改建内容有详细说明,投标人自行设计,设计内容需满足建设单位要求。
22.本项目招标范围是否包含近6万平方的新建项目?如包含,请问新建工程需要包含哪些功能建筑,是否由投标单位自行设计?
回复:是,招标文件对本项目新建内容和改建内容有详细说明,设计内容需满足建设单位要求。
23.本项目技术标要求为暗标评审,暗标横向评审技术标不设目录,评审前系统自动对所有人的技术标及各评分点分别进行编号······
请问:后台系统上传界面仅有封面、总承包方案、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BIM演示五个模块, (略) 对横向暗标技术标的评审要求,为彰显公平公正,请细化各打分点,比如总承包方案 1 总承包管理方案概述及相关措施(3分)、总承包方案 2 总承包管理方案重点难点分析(2分),设计方案 1 优化设计(5分),以此类推······。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24.“技术标暗标包括封面和正文,不设空白页。封面及正文的排版顺序,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顺序进行排版”,请问,本项目是否要求每个评审得分点均需上传封面,还是整个技术标仅上传一个封面?
回复:统一封面,评审得分点无需上传封面。
25.招标文件要求:“2.2 技术标暗标文字排版统一使用中文宋体字体,文字均为黑色;文字部分不得插入任何图表(可以用“见附图 x”或“见附表 x”说明),所有附图、附表必须依次附在各章对应的评分点内容的文末,不计算在页数要求内;”请问所有附图、附表可否为彩色,能否采用A3页面编制?
回复:可以为彩色,正文采用A4竖版,附图附表采用A4竖版或A4横版。
26.招标文件要求:“所有附图、附表必须依次附在各章对应的评分点内容的文末,不计算在页数要求内;”附图附表未约定页数限制,会导致标准不统一,失去横向评审意义,显失公平公正,建议总承包方案、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的附图附表页数算在各章节规定页数内,确保标准统一?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27.招标文件要求:“⑤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与措施,确保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重难点及对应保证措施(页数不多于28页);”,但第49页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2.主要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含主要物质供应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计划及各类保障措施):根据主要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主要物质供应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计划、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与措施、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与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评价,优秀的得3分,良好的得2.7分,一般的得2.4分,合格的得2.1分,不合格或缺项的不得分,本项目满分3分。”中并不包含工程重难点及对应保证措施内容,是否将其删除?
回复:工程重难点及对应保证措施不单独阐述,包含在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与措施,确保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与措施中。
28.招标文件要求“设计方案:1.优化设计:根据投标人提出的优化设计内容是否合理、可行等进行评价;2.设计说明及经济分析:根据设计说明内容是否完善、深化设计思路及设计内容表达是否清晰、设计经济分析、限额设计分析等评价;”但招标单位及招标代理并未提供原设计方案及设计图纸,请问如何进行优化设计及深化设计?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明确设置“设计方案”评审标准的具体目的。
回复:投标人自行设计,并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相关的设计说明及经济分析,新建部分的设计内容需满足建设单位要求。
29.联合体协议书中:“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人(成员一)名称: ,具有 资格,承担 专业工程;成员二名称:,具有 资格,承担 专业工程;”,由于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 3 家。是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中增加成员三承担的内容?
回复:潜在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成员总数如为3家,参照成员二格式自行添加。
30.按招标文件1.3.2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31日,项目竣工日期2024年8月31日,实际工期为367个日历天,与计划工期不高于360个日历天相矛盾,同时也与招标文件87页8.4.2条计划工期不高于420个日历天冲突,请明确以哪个日期为准?
回复:详见问题8回复,招标文件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8.4.2 中:
“进度计划的具体要求:计划工期:不高于420个日历天。
设计工期不高于60个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开始计算至通过招标人审查,施工图通过相关部门审查为止。
施工工期不高于36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或招标时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修改为:
“进度计划的具体要求:计划工期:不超过360个日历天。
设计工期不超过30个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开始计算至通过招标人审查,施工图通过相关部门审查为止。
施工工期不超过33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或招标时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31.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地形图:本项目招标范围是否仅为1#楼、3#楼、4#楼、5#楼、6#楼、9#楼、10#楼及地下室的改造工程?
回复:招标文件对本项目新建内容和改建内容有详细说明,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2.请问改建的各单体楼的命名是否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地形图来确定,如是,招标人提供的地形图对各单体的命名并不全面,请确认?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中总平图,网址链接:http://**。如部分需命名,命名均采用“数字+#+单体性质”命名,例“8#小学部男生宿舍”,如有单体重复,则所有重复单体命名后须添加数字(从1开始),例如“8#小学部男生宿舍1”、“8#小学部男生宿舍2”。
33.考虑本工程投标文件包含总承包方案、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BIM演示,均需耗费很大精力和时间,同时缺少初步设计文本及相关图纸,投标工作量极大,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考虑制作标书时间上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将开标时间延期10天以上。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34.投标制作软件中企业获奖、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资料无勾选通道,是否上传到“其他资格审查资料”中?
回复:是。
35.3.2.4中最高投标限价规定设计费最高限价:建安费结算价的2%,设计费采用固定费率报价,不可竞争。投标报价=设计费+(1-投标下浮率)*建安费。报价函中设计费是否按照65000万*2%=1300万 填报。投标报价函中未体现下浮率及相应公式,格式是否需要修改?
回复:设计费不可竞争指费率2%不可竞争,设计费为建安费结算价的2%,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建安费报价=65000*(1-投标下浮率)*2%+65000*(1-投标下浮率),折算为万元(保留2位小数),并加括号备注下浮率(保留2位小数)。
例:投标人报价下浮率为8.00%,则报价为65000*(1-8.00%)*2%+65000*(1-8.00%)=60996.00万元,在投标函中填写“人民币60996.00万元(下浮率:8.00%)”,系统中填写60996.00万元。
36.P48页 技术标评审 技术评分细则 第2条 第一款设计优化设计,是否需要在已有总平的基础上,重新设计方案,并对已有的总平进行优化设计?
回复:投标人自行设计,新建部分的设计内容需满足建设单位要求。
37.P48页 技术标评审 技术评分细则 第2条 第二款 设计说明及经济分析,是否需要自带详细的新建建筑设计方案及改造建筑设计方案,并针对于该建筑设计方案进行阐述?
回复:投标人自行设计,新建部分的设计内容需满足建设单位要求。
38.P50页技术标评审技术评分细则 注释 2.2条要求,文字部分不得插入任何图表(可以用“见附图x”或“见附表x”说明),所有附图、附表必须依次附在各章对应的评分点内容的文末,不计算在页数要求内;因设计标需要大量的彩色效果图和总平图纸,以及各种分析图纸,技术标设计部分是否可以放本项目的彩色单体效果图、鸟瞰效果图、总平以及各种彩色的分析图纸?
回复:可以。
39.BIM演示部分视频是否可以加配音?
回复:是。
40.BIM演示部分视频是否可以加字幕?
回复:是。
41.方案文本图片及BIM演示部分视频是否可做成彩色?
回复:是。
42.能否提供详细合同界面划分表?
回复:本项目采取总承包模式招标,具体合同界面划分待设计阶段确定。
43.技术标正文部分是否采用A4篇幅?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等图标是否可以采用A4或者A3横版进行排版。
回复:附图附表必须依次附在各章对应的评分点内容的文末,版式要求详见问题25回复。
44.技术标后附图表内文字要求是否同正文字体要求设置?
回复:是。
45.招标文件要求设计工期以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算,是否可以暂定一个具体时间?
回复:详见问题8回复。
46.根据招标文件第45页对本项目公共建筑的释义,其中高铁站、火车站属于铁路工程项目。因为铁路工程项目的建设行政主管门为国家铁路局,其中标通知书上无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且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不可查,但招标文件要求业绩所需材料①要求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无盖章的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④该业绩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平台,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可查)截图及网址,请问由国家铁路局主办的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该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是否可以相当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的证明材料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证明材料?
回复:(1)铁路工程项目通过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可替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和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平台,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可查)截图及网址,即提供的铁路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无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的,可使用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作为证明材料,也无需提供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平台,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略) )可查)截图及网址。
(2)投标人提供的公共建筑业绩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无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截图及网址,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或招标人公章);②合同;③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须有竣工验收材料上须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竣工验收通过日期明确,否则不予认可);④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须体现为非公开招标方式。上述材料未能体现招标方式的,投标人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提供的公共建筑业绩具体金额和面积以合同为准,合同中未体现面积的,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47.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 (略) 、业绩奖项满足企业、信用分满分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因本项目要求“建筑业产值和税收必须本地纳统上报和本地足额缴纳”,能否将联合体单位增加至4家?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48.招标公告中要求“2024年8月30日前整体竣工验收通过交付使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31日”,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详见问题8回复。
49.前附表中要求“设计工期不高于30个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开始计算”、“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31日”,而本项目开标日期为2023年8月11日,时间完全不匹配,请问计划开工时间是否应该调整为设计开始30天之后?具体应该是哪一天,或者是否可以自拟,且相应的竣工日期按照开工时间和总工期调整?
回复:详见问题8回复。
50.招标文件第17页第10.12项“不要求创建优质工程”,第10页第1.3.3项要求“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而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前提 (略) 级相关奖项,故第17页第10.12项和第10页第1.3.3项矛盾,应该以哪个为准?
回复: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非强制要求,中标单位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
51.由于各地方对竣工验收的材料名称不一致,请问具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四方盖章的竣工验收记录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竣工验收材料上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竣工验收通过日期明确的予以认可。
52.招标文件中“产教融合中心”主要作为何种功能使用?已建建筑原有功能是什么?原建筑功能未知,无法针对原建筑功能提供改进后的优化意见。能否提供原建筑总图及各单体图纸?
回复:产教融合中心是满足学校对外培训、技能鉴定、学生实图网址链接:http://**。
二、澄清部分
1.第四章 评标办法 资信标评审 2 奖项:
“1.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建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略) 级优质工程奖的得1.5分, (略) 级优质工程奖的得2分,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2.5,本项满分5分。本项最多允许两个奖项参评,同一个奖项按照最高等级加分。”
修改为:
“1.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建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略) 级优质工程奖的得2分, (略) 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省级优质工程奖或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得2.5分,本项满分5分。本项最多允许两个奖项参评,同一个奖项按照最高等级加分。”
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不变。
本次答疑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答疑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或之前答疑澄清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略) 南谯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略) (略)
2023年8月1日
- 提交申请(略) 南谯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业务提交2023/08/01 16:49:001天5小时50分46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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