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与辐射管理科
- 发布时间2024-02-05 09:57:3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麒麟区文昌街(东)289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110kV三星(羊场)输变电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略) | 建设单位 | (略) 曲靖供电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 (略) | ||
项目概况 | |||||
1、110kV羊场变电站新建工程:110kV羊场变电站本期新建2×50MVA主变,全户外布置,110kV出线2回。 (略) (略) 东山镇。 2、110kV羊场变T接110kV虹大线线路工程:新建线路长7.5km,除110kV羊场变电站终端塔采用双回塔单边挂线外,其余线路均采用单回架设,新建铁塔28基。 3、110kV羊场变—耿屯变新建线路工程:新建线路长15.2km,除110kV羊场变电站终端塔采用双回塔单边挂线外,其余线路均采用单回架设,新建铁塔50基。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施工期影响: 生态环境影响:本工程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占地和施工活动对植被和区域内野生动物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略) 生态红线及珠江源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影响:通过优化塔基布设的方式尽量减少 (略) 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略) 生态保护红线内土地,施工活动对保护区及生态红线的主要保护对象影响较小,不对保护区及生态红线自然生态系统造成切割,对保护区及生态红线结构和功能完整性不会造成影响。 声环境影响:变电站施工期在挖填方、基础施工、设备安装等阶段中,可能产生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输电线路施工期在杆塔基础开挖时挖土填方、基础施工等阶段中,主要噪声源有混凝土搅拌机、汽车等,这些施工设备运行时会产生噪声的影响。 环境空气影响:空气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变电站和输电线路土建施工的场地平整、基础等土石方工程、设备材料的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时道路扬尘等。 水环境影响:110kV羊场变电站新建工程施期修建临时化粪池,对施工期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并按要求进行防渗处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输电线路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固体废物影响: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建筑垃圾若不妥善处置则会产生水土流失等环境影响,产生的生活垃圾、导线、金具、绝缘子等若不妥善处置则不仅污染环境而且破坏景观。 运营期影响: 生态环境影响: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仅可能因输电线路电晕放电产生的噪声对鸟类栖息环境产生影响。本工程进入运营期后,变电站运行维护活动均在站内,不影响变电站周边生态环境。输电线路巡检基本沿已有的道路进行,基本不影响周边生态环境。 (略) 生态红线及珠江源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影响:本项目输电线路为空中走线运行期间输电线路运行期无水环境污染物、空气环境污染物和固体废弃物产生。运营期间线路巡检,巡检人员沿已有山间小路行走,不会造成周边动植物生境破坏。 电磁环境影响:本工程110kV羊场变电站投运后变电站厂界周围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和线路沿线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电场强度控制限值10kV/m和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限值要求。 声环境影响:110kV羊场变电站建成投运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范围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变电站声环境敏感目标昼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限值要求。本工程110kV输电线路建成投运后,线路附近区域的声环境水平基本维持现状,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水环境影响:变电站值守人员和检修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不会对站外地表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水,对区域地表水无影响。 环境空气影响:本工程运营期无废气产生,不会对附近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固体废物影响:110kV羊场变电站运行期间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对外环境无影响。 线路检修产生的少量废弃绝缘子、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由巡检人员带走,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环境风险影响: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变压器油的泄漏和燃烧爆炸、废电池电解液泄露等情况产生的次生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只要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措施实施,项目环境风险影响范围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施工期措施: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施工红线进行施工,尽量避免对林地造成破坏,合理安排,科学组织施工。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早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并根据土地利用功能及早复耕或植被恢复,避免水土流失。 生态保护红 (略) 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保护措施:塔基占地实际仅为四个塔腿占地,为点状占地,占地面积极小,施工结束后塔基中间部分可进行植被恢复,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通过人工绿化得以恢复。 (略) 级森林公园保护措施:临近森林公园段线路塔基施工时,严禁施工单位在森林公园内设置施工场地,施工临时占地应设置在远离森林公园侧,应注意施工生产废水实现收集与回用,禁止排入森林公园,施工垃圾严禁在森林公园内堆放,及时外运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主体设计针对场内可剥离表土区域进行表土的剥离收集,围墙外侧的排水沟(采用永临结合的施工形式)及对场地边坡的撒草绿化。主体工程设计对塔基区域的表土进行剥离保护,针对陡坡型塔基区的浆砌石挡墙及排水措施,排水沟采用永临结合的施工形式。 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周围设置围挡设施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高噪声影响的施工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施工产生的多余土方或散体材料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变电站及输电线路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尽量利用变电站内及附近村庄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处置体系处理,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要做好施工场地周边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变电站间隔等建构筑物基础开挖余土应结合场地平整综合利用,严禁在站外随意弃置。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存放,及时清运。输电线路塔基开挖多余土方应在塔基征地范围内进行平整,同时在表面进行绿化恢复。 运营期措施: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运行维护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保意识,运行维护人员不得随意砍伐线路沿线树木,不得随意捕杀沿线野生动物,破坏线路沿线原有生态环境。 生态保护红线及珠江源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措施:线路运行维护人 (略) 生态保护红线及珠江源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时,沿已有小路巡查、或采用无人机巡查线路,不得新开辟巡查道路,减少对区域内环境的影响。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声环境保护措施:变电站运营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变电站周围和输电线路沿线的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水环境保护措施:变电站值守人员和检修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运营期输电线路不产生废污水,不会对项目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本工程运营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运营期变电站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随当地生活垃圾一起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变电站内铅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或需要更换时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立即处理,严禁随意丢弃。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体废物产生,不会对附近环境产生影响。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变电站每台主变下设集油坑和事故油池,确保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其绝缘油可全部进入总事故油池,进入事故油池的变压器油将交由有资质单位依法合规地进行回收、处置,不外排。事故油池、集油坑防渗效果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同意全文本公开的承诺。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