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就下列所需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投标人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包含责任保险);(三)投标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 的总公司投标, (略) 同时委派2个 (略) (略) (略) 参加本项目投标;(五)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本次投标险种为:医疗责任保险。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