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拟批准公示单 | |||
标题 | 关于拟批准银川市七子连湖示范片区水环境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 ||
法律依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七子连湖示范片区水环境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予以公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项目名称 | (略) 七子连湖示范片区水环境提升项目 | 建设地点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金凤区 |
项目概况 | 工程建设地 (略) 城区南部,湖区总面积 3688.1 亩。建设内容七子连湖 (略) 桥下游挡水堰为界,南侧湖区为七子连湖南湖,南湖水面面积约 127.01 万m2,北侧湖区为七子连湖北湖,北湖水面面积约 97.53 万 m2。本工程工程范围主要包括七子连湖湿地水系,南至七子连湖绕城高速北侧、北至七子连 (略) 南侧、东至七子连湖宁城闸进水口、西至七子连湖永宁快速率底涵进水口。本工程工程红线范围总面积 284.1327 万 m2,工程红线 (略) 公路及居民小区。总投资 7436.90 万元,总投资均为环保投资,及环保投资占比 100%。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略) 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宁夏汇岩达 (略) |
审批类别 | 文本 | 对象类别 | 法人 |
数据来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7X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废气为施工扬尘、施工燃油废气、施工期清淤恶臭,施工片区设置 2.8m 高施工围挡;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限速行驶;建筑垃圾和土方及时清运,临时堆存苫布遮盖;运输 (略) 道路前需冲洗轮胎,并用篷布遮盖运输。施工期清淤恶臭淤泥临时堆场晾晒、运输过程中,使用除臭剂喷洒底泥,并使用密闭车辆进行底泥运输。施工期废水为施工废水,设置简易沉淀池一座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临时堆场上清液就近排入湖中,晾晒的淤泥定 (略) 黄羊滩防洪管理所运至第一拦洪库西侧沙坑,用于沙坑回填。施工期噪声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为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片区设置 2.8m 高彩钢板拦挡、隔离施工。施工期固废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淤泥、淤泥临时堆场、土方。建筑垃圾设置专门的废物堆放地(施工红线内),采取遮盖措施,定期送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理。淤泥暂存于淤泥临时堆场,晾晒 (略) 黄羊滩防洪管理所运至第一拦洪库西侧沙坑,用于沙坑回填,弃方消纳协议见附件。淤泥临时堆场设置 3处淤泥临时堆场,均布设在施工红线内,待清淤工程结束后,恢复场地,平整覆土绿化进行生态修复。运营期不产生废气、废水。运营期噪声为潜水泵、曝气机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施降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固废为水草和漂浮物,委托河道及湖泊养护单位定期清理水草和漂浮物。 | ||
发布时间 | 2024年0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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