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建设单位应 (略) 站、建设项目所在地 (略) 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 (略) 站( (略) ),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中清先进电池制造(黔东南)有限公司6GW高效电池智能制造项目
(2)建设单位:中清先进电池制造(黔东南)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万元
(5)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 (略) 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6)占地面积:*㎡
(7)建设规模:电池车间1座、废水处理站1、化学品仓库、危化/危废库1、氨气笑气站1、空分制氮站1、化学品集中供液站1、动力中心1、垃圾房、倒班楼等,以 (略) 及周转场地、 (略) 系统、绿化、围墙、大门等,项目拟新建建筑面积*㎡。建设完成后形成年产6GW TOPCon电池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清先进电池制造(黔东南)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陶先生*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贵州 (略)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http://**_*.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通过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陶先生*
电子邮箱:*@*q.com
(2)寄送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 (略) 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中清先进电池制造(黔东南)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