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略) 有机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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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瑞大道188号(*)
项目名称 | (略) 有机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浔阳 (略) 230号 |
建设单位 | 中国 (略) 九江分公司 |
环评机构 | 北京飞燕石化 (略) |
建设项目 概况 | 本项目将来自九江石化污水处理厂的浮渣/油泥、活性污泥和来自各装置的废溶剂送至煤制氢装置气化炉综合利用,利用水煤浆气化炉将废物中的有机物转化成为以CO和H2为主的合成原料气。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不新增废气。本项目进煤制氢装置的浮渣/油泥和活性污泥通过管道接驳方式密闭输送,油泥、浮渣等含水率高达90%以上,无组织逸散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量极少,上料过程基本无废气产生。废溶剂罐设置氮封,并在罐顶设置了压控阀,生产过程中容器排放的气体,排入装 (略) 。 本项目不新增废水量排放量。本项目将浮渣/油泥、活性污泥和废溶剂替代水,按一定比例与原料煤、添加剂水溶液制浆,煤制氢装置中废水产生量不发生变化。煤制氢污水经收集后通过提升压力送至煤制氢污水处理单元处理,后送炼油污水处理厂含盐污水系统生化部分进一步处理,与含盐污水一起达标排放。汞、镉、铅、铬、砷新增排放量为0.425kg/a、0.0238kg/a、3.2515kg/a、1.2376kg/a、3.7548kg/a。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机泵。此次改造的实施设备数量少,无高噪设备,机泵优先选用低噪声电机,减少噪声的污染。 本次改造后,有机废物中的金属元素部分进入粗渣和滤饼中,可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建议企业正常生产后,对灰渣(粗渣和滤饼)进行危险废物鉴别,并建立台账。 |
公众参与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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