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3月,受河 (略) 的委托, (略) 沐源 (略) 承担《河北迎春酒集团年产10000吨酱香型白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河北迎春酒集团年产10000吨酱香型白酒项目
建设单位:河 (略)
建设性质:迁建
建设地点: (略) 安次区高庄村东侧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新征土地约271.3亩,建筑面积约30万平米,投资规模约10亿元。建筑内容包括新建制酒车间、勾储车间、微生物车间、发酵车间、原辅料库、灌装车间、动力机修车间、办公生活用房等。配套安装原粮粉碎设备、制酒设备、储存设备、灌装设备、动力设备、地磅等设施;配套建设给水、排水、电力、仓库、等公辅、环保设施。年生产酱香型白酒能力10000吨。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418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42%。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 (略)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
(三)承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略) 沐源 (略)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见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期限
2023年3月17日至3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
河 (略)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