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宁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 (略) 宁河区政府机关办公楼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4XYGL-ZCGK-00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1日 发布来源: (略) 宁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 项目概况 (略) 宁河区政府机关办公楼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河 (略) 5号北方金融大厦11层FH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XYGL-ZCGK-003 项目名称: (略) 宁河区政府机关办公楼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318.*万元 最高限价:1318.*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托管期限10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证件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开标活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活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2日到 2024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 (略) 5号北方金融大厦11层FH座 方式:满足 “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携带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至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接受现金或电汇)(注:投标人须在 《 (略) (略) 》(网址:htt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河 (略) 5号北方金融大厦11层FH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宁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 地址: (略) 宁河区芦 (略) 20号增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 (略) 河 (略) 5号北方金融大厦11层FH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素雪 电 话:* (略) (略) 2024年0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