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家园第三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事项批前公示
揭市自然资建公示[2024]50号
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申请事项进行批前公示:
一、建设单位
(略) 华阳 (略)
二、项目名称
和顺家园第三幢
三、建设位置
榕 (略) 以南、 (略) 以东
四、变更内容
场区西侧人行出入口处装饰景观花架范围调整、场区下地下室的露天楼梯调整、场区绿地布设调整;项目第15号商铺电梯增设可到达地下车库并设置侯梯厅、第16号商铺达到地下车库的电梯增设侯梯厅;地下室部分设备用房和车位调整,车位总数不变;项目第15号商铺西北侧圆弧转角调整为折线转角、便利店雨篷调整,相应立面调整;商铺B北立面调整。本次变更共核增建筑面积3.56㎡,变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0㎡。
该项目公示期为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4日。如对该项目规划建设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意见(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的反馈意见应由本人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的反馈意见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反馈意见应写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
联系电话:0663-* 监督电话:0663-*
联系地址: (略) 榕城区揭阳大道 (略) (略) 自然资源局五楼建设规划管理科
附:“和顺家园第三幢”方案变更图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