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
经有关部门按程序推荐,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公示无异议, (略) 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文化思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中央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传播等工作,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HZH62(关于 (略) 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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