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辰 (略) 钻井助剂油基润滑剂及新型 (略) 理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33-#
电子邮箱: *@*ttp://**
通讯地址:桓台县便民中心 (略) 窗口,邮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钻井助剂油基润滑剂及新型 (略) 理剂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位 (略) 桓台县田 (略) 748号。 | 山东辰 (略) | 山东 (略) |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桓台县田 (略) 748号。利用 (略) 闲置生产车间和仓库,新购置搅拌罐、电加热器等设备7台(套)。外购工业植物油、油酸,工业植物油、聚#烯酰胺乳液,通过上料、加热搅拌、分装等工序分别生产钻井助剂油基润滑剂、新型 (略) 理剂(两种产品不混用搅拌罐)。项目建成后,年产钻井助剂油基润滑剂1000吨、新型 (略) 理剂1000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本项目已在山东省投资 (略) 备案(项目代码:2312-#-89-01-#)。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在桓台县人民 (略) 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 (一)项目分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与搅拌废气经密闭管道一同收入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有组织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要求;厂界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 (二)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 (略) 现有 (略) 理后通 (略) 进入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质净化 (略) 理。 (三)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损坏的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 (略) 置;废劳保用品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一般固体废物应执行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略) 标准要求,严防噪声扰民。 (五)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 (略) 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切实加强事 (略) 理和防范能力。 (六)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许可证的变更、申领工作。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证排污。 (七)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八)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