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沈阳 (略) 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对《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附属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附属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填埋区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联系建设单位进行查询;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 (略) 豪脉 (略) 联系人:*工邮箱:*@*63.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围5km×5km矩形范围内可能会受项目影响的周边居民区、乡镇、村庄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_*.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将公众意见表发送至邮箱:*@*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期起10个工作日内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