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科技城管委会:
你委《关于向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划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GB#、#GB#、#GB#号)的请示》(绵科管委〔2024〕1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 (略) 政府向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颁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将位于永兴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GB#、#GB#、#GB#号)以划拨方式供应给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划拨宗地面积#.85平方米,土 (略) 道路用地、防护绿地。
二、划拨土地费用7211.#元,由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之日起1年内足额支付。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足额支付划拨土地费用后,按程序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三、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及《拟建绵安快速通道科技城大道连 (略) 一 (略) 规划条件》(绵自然资规道设〔2023〕46号)规定的用途、使用条件开发建设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此复。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