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军公园水毁恢复提升工程——志愿军公园草坪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志愿军公园水毁恢复提升工程——志愿军公园草坪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
项目名称:志愿军公园水毁恢复提升工程——志愿军公园草坪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略)
最高限价(元):1,(略)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采购标的实现目标:本项目为志愿军公园草坪铺设、微地形调整、种植土新铺更换等工程。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数量:1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内完工。
3.履约地点:志愿军公园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服务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服务标准。
2.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内完工。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2.验收程序: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3.验收报告: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由采购人组织、供应商配合,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行业标准及相关要求进行上报、审批或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内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略) 站 )。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5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3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 (略) (略) 一楼开标室三( (略) (略) 银河大街10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及“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开标时,供应商应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锁现场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也可由供应商自行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间。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 (略) 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建设指导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略) 天后宫街73号
联系方式: 0415-(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丹东汇丰 (略)
地 址: (略) 沿 (略) D区29#201室
联系方式: 0415-(略)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略) 丹东分行
账户名称: 丹东汇丰 (略)
账号: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嘉宁
电 话: 0415-(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