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规资源准函〔2022〕93号
西青区人民政府:
《 (略) 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报批西青区2022年第二十四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函》(西青政函〔2022〕3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张家窝镇高家村集体农用地2.34060公顷(含耕地1.6695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张家窝镇高家村集体土地2.34075公顷,涉及安置农业人口23人,其中劳动力15人,采取社保方式进行安置。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津沧高速至天津南站专用通道二期工程(中心城区范围外)项目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日
(建议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