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长天略 澄清公告
澄清公告内容如下:
中冶长天略
2017年#月#日
招略分第四章采购合同第3.1条价款支付方式由“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预付合同总额的0%即0元,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送货到X和天略指定位置,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并经甲乙双方组成的验收机构验收后,付合同总额的30 %即元;经检定机构检定/校准合格取证,且通过计量认证后付合同总额的30 %即元;完略有工作后付合同总额的30 %即元;待设备验收合格后一年质保期满后付合同总额的10 %即元。”修改为“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预付合同总额的0%即0元,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送货到X和天略指定位置,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并经甲乙双方组成的验收机构验收后,付合同总额的30 %即元;经检定机构检定/校准合格取证后付合同总额的30 %即元;通过计量认证后付合同总额的30 %即元;待设备质保期满后付合同总额的10 %即元。”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