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开。
电话:0310-* 传真:0310-* 通讯地址:大名县京府 (略) 东大名县行政审批局环保城管股(*)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时间 |
1 | 硅碳基高纯材料项目 | 河北 (略) | (略) (略) | 大名县215省道以东、 (略) 以北万堤镇装备制造园内 | 本项目占地面积50亩,总建筑面积7500m2,主要建设1条硅基高纯材料生产线,租赁1座现有闲置3750m2生产车间作为高纯石英砂1#生产车间,新建1座建筑面积为3750m2的高纯石英砂2#生产车间,购置破碎、焙烧、磨砂、筛分、酸洗、浮选、脱水、烘干、磁选等生产及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2400吨高纯硅基产品。 | 项目运营期破碎工序、磨砂和筛分工序、包装工序分别设置集气罩,废气分别经各自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各自15m高排气筒排放。酸洗工序、盐酸储罐和氢氟酸储罐呼吸废气收集后,共同经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经15m排气筒排放。项目采取洒水降尘,防止物料扬散,加强密闭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项目不设食堂和宿舍,生活污水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用于一次水洗工序补水,酸洗废水和酸雾吸收废液调节为中性后,经石英砂+活性炭过滤+二级反渗透治理后用于水淬用水和一次水洗用水补充水,二级反渗透产生的浓水用于地面泼洒抑尘,无废水外排。项目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密闭厂房等措施。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按要求妥善处置,浮选废渣、浮选剂空桶、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2024.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