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遏制私挖滥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程序,厘清区、乡镇两级自然资源管理权责,切实发挥“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机制作用,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机构改革后职能转变以及新形势下抓好自然资源有效管理和有序利用工作的政策要求,组织对《黄山区国土资源管理巡查报告及处置办法》(《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国土资源管理巡查报告及处置办法>的通知》(黄政办[2017]33号)公布施行)进行了修订,形成《黄山区国土资源管理巡查报告及处置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公众智慧,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对上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向我局提出,并请注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
一、信函方式。书面意见请邮寄至黄山区翡翠西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股,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请在信封上注明“巡查办法征求意见”字样,以便及时处理。
二、电子邮件方式。*@*63.com,并注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方式。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热忱期待您的参与,欢迎建言献策!
附件:《黄山区国土资源管理巡查报告及处置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黄山区国土资源管理巡查报告及处置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xlsx
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0日
(撰稿人:方国兵??审核人:梁业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