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名称: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茄子河镇东风村铁艺围栏及路缘石项目工程
地址:茄子河区茄子河镇东风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类别:工程建设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刘景玉
项目周期(天):15
资金性质:集体
预算价格(元):34055.53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分期信息:None
意向供应方条件:1.建设地点: (略) 茄子河区茄子河镇东风村小桥地段 2.建设规模:拆除原有木质围栏护墙约100米。安砌机制花岗岩边石(1000*150*300)C20混泥土基础及后座85米。铁管桩29根,长0.8米。铁艺栏杆1.8米高,长度85米。 3.计划工期:计划竣工日期为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5.采购范围:施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6.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6.1本项目要求意向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6.2本项目意向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本项目意向供应商需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均要求相关专业。以上人员必须证企相符、专业相符。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养老保险或劳动合同加盖公章)。 6.3信誉要求(提供承诺或网站截图):(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本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6.4本项目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7.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且发票明细与本项目相关。 8.工程量清单
其他描述:None
交易保证金(元):6811.0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10
阶梯价:None
价款划入账户名称:黑龙江农村 (略)
价款划入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略) 泰山路支行
价款划入账户账 号:*027
价款划入账户名称:黑龙江农村 (略)
价款划入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略) 泰山路支行
价款划入账户账 号:*027
价款划入账户名称:黑龙江农村 (略)
价款划入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略) 泰山路支行
价款划入账户账 号:*027
备注:录入人:李名新 * 项目联系人:赫明坤* 意向受让方有意向应到标的物现场详细察看标的物的现状和瑕疵情况,对标的有明确的认识,若标的现状与项目公告内容有差异的,以标的现状为准,一经成交交易价格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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