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略) 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绵国土资发〔2018〕4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3〕358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要求,我局组织 (略) 涪城区永东建材厂页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进行了审查,编制单位已按专家评审意见对方案成果进行了修改完善并通过了专家复核。按照相关规定,现将方案文本、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涪城区自然资源局国土资源管理股联系(联系人:胡德;电话:0816—*)。
特此公示。
附件:1. (略) 涪城区永东建材厂页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
??????2. (略) 涪城区永东建材厂页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评审意见
(略) 涪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