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必 (略) 已委托成都西交 (略) 开展《广安必 (略) 50万吨/年双甘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 (略) ,公告201 (略) )等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广安必 (略) 50万吨/年双甘膦项目
建设单位:广安必 (略)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址:广安新桥化工园区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50万吨/年双甘膦等9套工艺装置;以及与上述工艺装置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主要包括: (略) 、循环水、脱盐水及回用水、 (略) 理、供配电、电信、空压制氮及冷冻、中央控制室、中心化验室、中间罐区、成品及原料罐区、装卸设施、仓库、成品包装、维修、焚烧、火炬、安全及消防设施、综合办公楼、食堂等。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安必 (略)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经开区奎 (略) 2号(第二孵化器内)
联系人:王总
电话: ***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成都西交 (略)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 (略) (略)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
E-mail: *** @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网上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后,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2)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