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张山营镇佛峪口村质衡搅拌站西侧
公示时间:2022-11-17
受理时间:2022-11-0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生产车间封闭,原料投料、破碎和筛分工序采取水喷淋降尘方式降尘,喷淋降尘可减少约80%的产尘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效率99%)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废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相应浓度限值的要求;食堂废气经一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废 (略)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中的相应限值的要求;车间内设有喷淋设施,通过洒水降尘(降尘效率80%)后无组织排放,排放废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相应浓度限值的要求。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自建化粪池,目前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城西再生水厂;生产废水经自建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3.噪声: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排放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昼间标准要求。4.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塑料木屑等杂物运送至填埋场处理,废金属作为废品回收,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工序,除尘器废布袋外售。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郭治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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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名称:北京智郡泰翔 (略)
审批部门: (略) 延庆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延庆区庆园街60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宝盛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