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辽环发[2018]9号),现将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大堡蒙古族乡文氏牧业养殖四场建设项目(分期验收)
地点: (略) (略) 大堡蒙古族乡闫家村十八组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内容:本次分期验收,实际总占地面积为*m2,建设8栋标准化鸡舍及操作间、锅炉房、污水池等,总建筑面积*m2。采用自动化供水、饲喂、控温、通风、机械清粪等方式饲养肉鸡,年出栏*只肉鸡。本项目为采购雏鸡养殖,不含孵化过程。
公示时间: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3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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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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