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徐水区南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 (略) 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略) 徐水区发展和改革 (略) 徐水区南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徐水发改【2022】116 号)、《 (略) 徐水区发展和改革 (略) 徐水区南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徐水发改【2022】118号)《 (略) 徐水区发展和改革 (略) 徐水区南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徐水发改【2024】8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徐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保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 (略) 徐水区南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城内大街南延( (略) - (略) )的雨水、污水、给水、再生水、电力、通信、热力、燃气(燃气仅预留管位) (略) 及路面恢复。 招标概算:6120.76 万元 计划工期:215日历天,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2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2月04日)。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服务、竣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等相关工作以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所需全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其它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 (略) 政行业工程设计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提供至少一个(≥1)类似(设计或施工或 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业绩。 注:1、业绩时间要求为 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业绩不限金额。 3、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同时具备为准(投标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具备即可。
3.1.3财务要求:具备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具备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总承包项目经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或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注:承包人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 能为同一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 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2家);3.2.2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17 09:00至2024-06-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 (略) (http://**)以及 河北省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招标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圣铎 (略) | |
地址: | (略) 徐水 (略) 1 (略) 西楼309室 | 地址: | (略) 莲池区阳光绿城商业楼4楼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王帅(异议联系人) | 联系人: | 胡彦军(异议联系人) |
电话: | 0312-*(异议联系电话) | 电话: | 0312-*(异议联系电话)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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