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和平大厦业主反映,和平大厦有部分业主所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坐落一栏显示为“ (略) 和平南大厦”,与小区实际名“和平大厦”不符。
经核查,和平大厦有A、B、C三栋楼,根据原始发证档案材料显示,该小区地址为“ (略) (略) 和平大厦”,由于早期人工填写证书笔误,将坐落填写为“ (略) 和平南大厦”。
现予以公告,我局拟将该小区持有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上坐落为“ (略) 和平南大厦”更正为“ (略) (略) 和平大厦”。如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诉,期满不申诉则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更正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和平大厦报建及部分发证原始档案材料。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8日
(经办科室: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人:许秋萍;电话:0898-*)
和平大厦.PNG
和平大厦4.PNG
和平大厦A栋.PNG
和平大厦A栋临时报建材料.PNG
和平大厦BC栋证明档案在产权号*中.PNG
临时规划许可证.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