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审批前公示
1、关于和静 (略) 竹木纤维内墙装饰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地貌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配料混合粉尘、挤出及覆膜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车间全封闭,混合粉尘经集气罩至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挤出及覆膜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集中收集至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加强生产管理,厂房内设置为负压生产区,确保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为竹木纤维板冷却水,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通过吸污车清运至县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胶桶及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废边角料统一收集,定期外售;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胶桶等危险废物,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和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风险评价内容,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厂区严格规范,产品原材料和成品应规范整齐的摆放于仓库内,并做好防火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将环境安全隐患降至最低。加强对职工的环保、安全生产教育和劳动保护,增加岗位劳动防护设施,配备防尘口罩等防护设备,明确环保责任人,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环保识别标志。切实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2、关于新疆 (略) 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地貌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切割、焊接、打磨、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烘干、丝印工序产生的废气。切割、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厂房全密闭,喷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经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非*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经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丝印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非*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经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车间厂房密闭,颗粒物与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产生废水主要为磷化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磷化清洗废水经厂区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 (略) ;生活废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 (略) 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磷化池定期清捞的磷化废渣,磷化液包装桶、丝印油墨废包装罐、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润滑油及生活垃圾。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磷化液包装桶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切割、焊接、打磨工序收集粉尘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喷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全部回用于喷粉生产线;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磷化废渣、丝印油墨废包装罐、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贮存于危废暂存间,不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和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
(六)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风险评价内容,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厂区严格规范,产品原材料和成品应规范整齐的摆放于仓库内,并做好防火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将环境安全隐患降至最低。加强对职工的环保、安全生产教育和劳动保护,增加岗位劳动防护设施,配备防尘口罩等防护设备,明确环保责任人,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环保识别标志。切实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3、关于新疆凯 (略) 乳制品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一)你单位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行政审批,并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提交材料情况
1.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三)你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巴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的现场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