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经 (略) 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福州 (略) 城郊大仓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现因项目设计方案发生变更,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福州 (略) 城郊大仓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311-(略)-04-01-(略))建设, (略) 基础设施,提升物流服务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经 (略) 管理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金沙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括闽清城乡冷链等物流园、物流自动化仓储分拣中心及物流园配套基础设施。其中:
(一)闽清城乡冷链等物流园总用地面积约12.(略)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略)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标准厂房、科研楼、自动化仓储分拣中心及其配套设施。
(二)物流园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停车场及充电桩、园 (略) 、 (略) 理厂、广告设施、 (略) 设施等。其中:地块停车位共计约1250个、电桩共计约250个;园 (略) 包含闽清智慧食品产业 (略) 工程、支路一、支路二、支路三、支路四等;广告设施包 (略) (略) (略) 灯杆及LED广告灯箱; (略) 设施包 (略) (略) 政管线建设。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略).(略)元,其中工程费用(略).(略)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979.(略)元,基本预备费3681.(略)元,建设期利息(略)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4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 (略) 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307.92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同时,我局原梅发改审批〔2023〕164号对项目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自本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作废。
此复
闽清县发 (略)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