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4-*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 2024-03-08
成文日期: 2024-03-08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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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00万平方米AR减反光学膜精密涂布项目 | (略) 镇海区蛟川街道临海路369号 | 宁波 (略) | 企业拟投资1873.8万元实施“年产200万平方米AR减反光学膜精密涂布项目”, (略) (略) (略) (略) 镇海区蛟川街道临海路369号的闲置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租赁面积为2500m2。项目建成后可形成预计年产200万平方米AR减反光学膜的生产规模 | 无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 调配及清洗废气、涂布及烘干废气、试验废气、含尘废气经RTO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RTO助燃天然气废气直接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UV固化废气产生量较少,封闭车间内实施,经建筑物阻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 本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3)固废: 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经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集中处理;废光引发剂包装袋、废有机溶剂包装桶、废抹布、废灯管、废涂料、除尘灰及废滤网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4)噪声: ①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各种设备保养检修,避免因磨损而使设备噪声增大;②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隔声效果较好的室内,生产在封闭厂房内实施,利用厂房隔声,在生产过程中关闭门窗;③设备下方设置减振垫。 |
2 | 年产25万套金属零部件项目 | (略) 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定海路60号 | 宁波华 (略) | 宁波华 (略) (略) 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定海路60号,主要从事金属零部件生产。 企业拟投资3510万元,购置精密车床、数控车床、清洗设备等,实施“年产25万套金属零部件项目”。项目已在镇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立项,立项文件如下:2305-*-07-02-*。 | 无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 噪声: 采取基础减振、消声等减振降噪措施。 固废: 项目副产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研磨石、废皂化油、废机油、废油桶、废皂化液、废皂化液桶、废清洗剂桶、浮油及污泥、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要求进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根据《 (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分类处置。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危废仓库后定期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