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尊重业主的改造意愿,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西北街地块改造项目开展房屋征收意愿征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东至永丰路 * 号围墙(不含),孝闻花园(不含),西北街62/63/64号,西北街52号,西北街50号,西北街30号围墙,南永丰路 * 号,西北街50号,西北街30号围墙,西至西北街,北至永丰路,西北街50、52号,孝闻花园围墙(不含)。具体门牌地址:西北街30号,西北街42号,西北街44号<1-4>,西北街44号,西北街58号,西北街60号、西北街65号、西北街66号,西北街49号,西北街50号,西北街51号,西北街52号,西北街62、63、64号,孝闻花园永丰路 * 弄46、48、50号,永丰路 * 号(上述门牌地址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以上门牌均包括支号,个别门牌如有遗漏,以用地范围示意图中的用地红线为准)。
二、征询意愿
拟征收范围内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征收房屋的,启动下一步征收工作;如未超过90%的,视作房屋征收意愿征询未通过。
三、征询流程
(一) * 年2月14日至 * 年2月18日在拟征收范围内委托宁波市海曙区鼓楼街道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向业主发放《西北街地块改造项目房屋征收意愿征询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书”),一户一书(票)。
(二)拟征收范围内的业主填妥意见书后于 * 年2月18日前将意见书投放至指定票箱,投票方式有以下两种:
1、至指定地点投票。各业主将填写好的意见 (略) 办公点投票箱。
投票地址:海曙区费家巷10号一楼会议室
投票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如业主情况特殊不能到指定地点投票的,业主可填好意见书后,工作人员将带流动投票箱上门供业主投票。
(三) (略) 有权人不明或无法确定投票权利人等情形,由相关权利人在 * 年2月17日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投票地址办理相关手续。
(四)请参加 (略) 有权人或投票权利人准备好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或国家直管公房租赁证明等,以备工作人员核对。
四、封箱与开箱计票过程由宁波 (略) (略) 公证。征收意愿征询结果将在拟征 (略) 公告。
五、现场办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海曙区费家巷10号;
联系电话: *** ; ***
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 (略)
(略) (略)
* 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