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金华镇第二完全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剑川县金华镇第二完全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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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剑川县金华镇第二完全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剑川县金华镇第二完全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标段)已由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剑发改投资[2024]3号(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川县金华镇中心学校,建设资金来自基础教育综合奖补省级资金(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剑川县金华镇中心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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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剑川县金华镇第二完全小学校内。
2.2 计划工期:33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按国家颁布的现行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
2.4 其他内容:本项目包含的内容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内容(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施工招标。剑川县金华镇第二完全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本项目招标规模为¥*.88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的内容(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详细资质要求:?有 □无
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有 □无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略) 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未经发包方允许不得更换,常驻施工现场,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财务要求:2021至2023年任意一年度(2023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后年度)(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有 □无
企业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500,竣工时间不小于2021-7-1,业绩内容为建筑工程类项目,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有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500,竣工时间不小于2021-7-1,业绩内容为建筑工程类项目,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 (略) (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略) 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含*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说明;
2、省外建筑业企业到云南开展建筑活动的,需在“ (略) 场 (略) (http://**.cn)”上报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诉讼及仲裁:近三年(2021年7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说明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注:自行承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不良记录、行政处罚等,以“信用中国”网站及“企业注册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略) 场监 (略) 网站”进行查询为准。网站上 (略) 页截图时间为投标报名开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一日 17 时止;
6、无不良“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承诺(无不良“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注:上述企业业绩要求中需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是指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站(网址:http://**#/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站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 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激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的要求,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具体减免金额参照对应项目地区的相关文件为准,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5.3其他要求:5.2.1. (略) 上投标确认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7月09日至2024年7月15日23时59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 (略) 址为http://**#/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 (略) 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6.3.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7月31日09时00分。
6.3.2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有两种方式,投标人可任选一种:第1种方式,现场解密;第2种方式,网上远程解密。
(一)现场解密:
1.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招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响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注:建议投标单位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
2.现场递交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扫描件( 注:由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提供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时无需提供);
3.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标书(格式为:*.TBS、*.TBJ、*.TBZ)未按要求上传及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开标地点: (略) 开标厅 。
5.各投标人应把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带到开标现场对其电子文件进行解密,在按当场公布招标文件解密顺序最后一家正常解密后 10 分钟内投标人仍不能进行正常解密的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文件现场退回给投标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该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方式采用现场解密的)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持 CA 数字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启。
(二)网上远程解密:
1.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并且招标文件中要求开标现场提交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资料无需提供。
2.各投标 (略) 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正常解密(注:格式为:*.TBS、*.TBJ、*.TBZ,建议投标单位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若不能进行正常解密的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网上远程解密时间的要求:
(1)、 (略) 上远程解密时间:60分钟;
注:①、在约定时间内所有投标人均已解密成功, (略) 可提前终止解密时间,进入下一环节继续开标。
②、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2)、开 (略) 上签名时间:15分钟;
注:①、在约定时间内所有投标人均已签名完成, (略) 可提前终止签名时间,进入下一环节继续开标。
②、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签名的视为放弃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云南省 (略) (http://**)、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及剑川县人民 (略) 站(http://**)、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 (略) (http://**)。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剑川县金华镇中心学校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 (略) |
地 址: | 剑川县金华镇 | 地 址: | 剑川县金华镇 |
邮 编: |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杨老师 | 联 系 人: | 段建国 |
电 话: | 0872-* | 电 话: | 0872-*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投诉电话: |
行政监督单位: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监 督 电 话:0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