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水务局:
你单位于2023年 (略) 水利厅提出双柏县大河边水库工程(项目代码:2206-*-04-01-*)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2月3日依法受理。本机关组织专家对《双柏县大河边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你单位依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补充完善,经审查,补充完善后的《双柏县大河边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定本)》技术路线科学,成果较规范,评价结论明确,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基本符合报告编制大纲及有关导则的要求,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三条、《 (略)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省水利厅决定准予双柏县大河边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 (略) 水利厅关于双柏县大河边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意见》,你单位在施工管理中必须按照审批意见抓好建设管理。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限为两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略) 水利厅
2023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水利厅关于双柏县大河边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意见
《关于上报双柏县大河边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拟建大河边水库工程位于双柏县妥甸镇中山村村委会马义堆自然村旁小沙河上(控制面积89.7平方千米),小沙河属于红河上段礼社江支流马龙河左岸支流。
大河边水库主要任务是解决妥甸镇、独田乡和爱尼山乡9个村委会共0.374万人口,0.157万头大牲畜、4.771万头小牲畜的生活用水安全问题及1.31万亩耕地和0.82万亩林下中草药种植供水问题。
大河边水库总库容1133万立方米,工程等别为Ⅲ等,大坝为2级建筑物,溢洪道、输水放空隧洞为3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保护大坝的导流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其它导流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水库校核洪水标准采用100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采用50年一遇,消能防冲洪水标准采用30年一遇。输水管道下穿河沟各节点工程洪水标准采用10年一遇;库区农村居民搬迁线及专业项目设施洪水标准采用10年一遇,耕地、园地洪水标准采用5年一遇;施工导流采用枯期围堰挡水,设计洪水标准采用10年一遇。
大河边水库由枢纽工程、输水工程组成。枢纽工程拦河坝为粘土心墙砂砾石坝,最大坝高76米,坝轴线长274.678米,坝顶宽10米,坝顶高程1295.6米;溢洪道布置在右坝肩,无闸门控制,采用侧槽溢洪道,由侧堰段、调整段、泄槽段及消力池段组成,WES堰顶高程1291.50米,堰净宽30米,泄槽底宽8米,溢洪道全长322.758米,采用底流消能,溢洪道P=2%设计洪水时下泄流量为205.2立方米每秒(调洪后),P=0.1%校核洪水位时下泄流量为336.4立方米每秒(调洪后)。输水放空隧洞与导流隧洞采用“龙抬头”方式结合布置,隧洞布置在大坝右岸,由进口明渠段、独立洞身段、闸室段、斜井段、结合洞身段及出口段组成,全长449.704米。在输水放空导流隧洞斜井段和结合段设置堵头,堵头内埋置DN1000毫米(壁厚10毫米)的主钢管,并引至隧洞出口右侧。在主管上设置DN1000毫米的主管事故阀,而后在主管上设DN900毫米的旁通管以接引下游输水管道。旁通管上需分别设置DN900毫米的检修阀和工作阀,以控制下游供水流量。主管则接引至河道,并设置放空工作阀门,以控制放空流量。
输水工程输水管道长26.4千米,采用DN700—900螺旋焊接钢管。除穿越农田、道路、泥石流沟及部分不可避让生态红线外的公路沿线采用明敷布置,其余均采用埋管敷设,管道管顶覆土不小于1.5米。输水建筑物按4级和5级建筑物设计,主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采用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20年一遇。
工程设置转存场及表土堆放场和料场,纳入本次洪水影响评价。其中表土堆存高程为1286—1291米,容积为5.4万立方米,堆放坡比为1:2。右岸上游转存场堆放高程1248—1262米,堆渣容量18.1万立方米,堆放坡比为1:2。在转存场及表土堆放场周边设置截水天沟,尺寸0.3米×0.5米。工程布置土料场1个、砂砾料1个,土料场位于坝址上游两条河道交叉处的山包上。砂砾料场规划为下坝址以上约3千米小沙河河道内取料,开采平均深度为8米。
二、同意评价对象选择为水库枢纽工程、输水工程、转存场及表土堆放场、砂砾石料场和土料场、水文站点等工程。同意《评价报告》界定的评价范围,其中大河边水库为10年一遇回水末端至水库坝址下游马龙村委会12.914千米长的河段;输水管线沿线11处下穿河沟以上下游20米范围为评价范围;转存场及表土堆放场、砂砾石料场和土料场,截水沟至下游拦沙坝之间区域为评价范围;下龙潭水位站、小龙潭水文站列入评价范围。
三、同意《评价报告》的主要分析结论:
(一)该水库工程属水利类建设项目,其建设符合《 (略) “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马龙河流域双柏片区综合发展规划报告》等相关规划,拟建水库、输水管道工程平面布局对小沙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提升改造规划实施无明显影响。
(二)拟建水库、输水管道、转存场及表土堆放场、砂砾石料场和土料场工程的设防标准与现行防洪标准相适应。
(三)在现阶段的水库枢纽工程规模和任务情况下,水库自身防洪相对安全,运行期对河道行洪无明显影响。
(四)水库运行期库区总体不会产生大规模的坍岸及库岸再造。
(五)设计方案中对水库大坝下游河床采取了消能防冲措施,洪水下泄对河床冲刷无明显影响;输水管道下穿河沟节点工程采取管道埋设布置,管道管顶覆土不小于1.5米,输水线路不会对支流河道行洪造成影响。施工期,表土堆存场及上游转存场堆存料,堆场量不大,弃渣不占用河道,堆场河段河道的水流条件与天然情况基本一致。在水土保持方案设计中,堆场下游布设了钢筋石笼,堆场外围布设了截排水沟以截排沟内流水和坡面水并引至堆场外,可保证堆场不受洪水威胁,减少上游汇流的冲刷侵蚀,其施工期对河道行洪无明显影响。工程完工后,表土堆存场及上游转存场堆存料均开采使用,场地均可恢复原地形,对河道行洪无影响。
(六)拟建水库、输水管道工程建设对上下游及左右岸的其他交通、通信、水利、灌溉取水设施等无明显影响。
(七)拟建水库、输水管道工程的建设,在施工期、运行期对防汛抢险无明显影响。
(八)水库下游7千米处建有下龙潭水位站,本工程通过输水管道输水为马龙河两岸耕地提供灌溉,致使部分水量不在监测范围内,导致测站水量监测不全面,需采取补救措施。除此之外,拟建水库、输水管道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对其它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无明显影响。
四、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
(一)针对输水管道下穿河沟节点工程对下穿断面开挖扰动河道的问题,需对两岸扰动河道进行恢复处理,并确保河堤稳定,过水断面宽度应满足10年一遇洪水行洪要求。
(二)针对因输水管道引水供水,致使下龙潭水位站监测水量不全的问题,需在下龙潭水位站对应位置的本工程输水管道安装管道式流量计,并 (略) 水文水资源局楚雄分局共享监测信息和检修退水信息,以便其开展流域水量平衡计算,消除大河边水库工程建设对下龙谭水位站的监测环境及流量水量平衡所造成的影响。
五、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编制水库工程施工度汛方案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编制输水管道穿河沟节点施工度汛方案和遇超标洪水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确保施工安全。
(二)施工期的表土堆放应严格按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避免占用河道,影响行洪。工程完工后,应做好施工场地恢复、开挖边坡的加固等保护措施。
(三)强化水库工程的科学运行调度,运行期在汛期预泄洪水或枯季河道放水时,应提前向库区及大坝下游10.8千米评价范围内的马龙村委会沿岸居民进行预警和告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