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信丰县智能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二期)答疑及补充修改通知
一、答疑部分
1、问:设计方案评分因素总平面布局:“总平面布局合理,符合项目功能特性,合理利用基地面积,与周边环境相辅相成,消防通道设置满足消防规范。”但本项目初步设计已通过审批,总平面布局已定型。投标方案中总平面布局,功能特性能否做调整?
答:评分因素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设计负责人社保缴纳为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开具的,是否予以认可?
答:可以。
3、问:招标文件要求相关人员社保为: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连续近六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但是北京社保只能显示到提前2月,就是9月的社保查询只显示到7月份,落款查询时间显示9月份,这个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
二、补充修改通知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1.1 条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确定方式:评标专家 7 人(其中技术类专家 5 人,经济类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根据项目专业分类,在监管部门监督下,由招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招标人:信丰高新区 (略)
??????????????????????????????????2023年9月14日
招标监督单位:信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
联系电话:0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