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汽修厂及配套设施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高港区口岸街道规 (略) 东侧, (略) 南侧 |
建设单位 | 扬 (略) |
环评机构 | 江苏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略) 场的需求增加,为 (略) 业务用车的维修、停放及加油需求,扬 (略) 拟投资*元,在扬子江药业600亩厂区南侧建设企业内部配套的汽修厂及配套设施项目。该项 (略) 高港区口岸街道规 (略) 东侧, (略) 南侧,占地面积约3270平方米。项目拟建设汽修厂、停车场及其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维修车辆1900台次的能力,同时因集团内部物品运输车辆需求量大,故拟建配套设施,可为集团内部车辆提供加油服务(汽柴油约400吨),不对外零售,相比在外部加油,年节约油费费用*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保洁废水、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江苏 (略) 。 (2)废气 本项目补腻子(含调配)废气、烘干废气、喷漆、烤漆废气均在全封闭的喷烤漆房内负压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烟尘收集后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打磨废气收集后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处理后均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油、卸油油气经二级油气回收系统处理系统后5m高排气筒排放;汽车尾气通过缩短怠慢速时间、加强绿化,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危废贮存设施废气经负压收集进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处理后排放。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同时增强厂房密闭性,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项目噪声在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汽车零部件、废油渣、废机油、粉尘收尘及废过滤材料、废蓄电池、废涂料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及污泥、清洗废液、废劳保品、生活垃圾。其中废汽车零部件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渣、废机油、粉尘收尘及废过滤材料、废蓄电池、废涂料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及污泥、清洗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废劳保品混入生活垃圾中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