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台湖生态镇二期D地块;
占地面积:(略).67m2;
地理位置: (略) 台湖 (略) 东部、政府大 (略) (略) 口西南侧;
规划用途:二类居住用地(R2)、幼托用地(A334);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北京博诚立新 (略) ;
调查缘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幼托用地,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
根据调查地块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 (略) 台湖生态镇二期D地块历史上曾存在 (略) 、通州丽源印刷厂(部分车间用地)、北京三联标准件厂、北京华城砥砺砂轮厂(部分车间用地) (略) 通州玉兴铸造厂等五家企业,在这些企业建成之前该地块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和耕地。其中:1)北京三联标准件厂成立于1984年,经营范围包括加工、制造标准件。2000年前后停产关闭,将厂房租用给北京华城砥砺砂轮厂。北京华城砥砺砂轮厂成立于2002年,经营范围包括制造磨料、磨具;加工、修理磨具。砂轮厂厂房于2015年拆除,之后场地空置;2)北京威远印刷厂成立于1999年,于2012年拆除小部分厂房,2022年拆除剩余厂房,之后场地空置,生产期间经营范围包括出版物印刷、制版、装订,其他印刷品印刷、装订;3)通州丽源印刷厂成立于1987年,于2012年厂房拆除,之后场地空置,经营范围包括书刊印刷、烫金、制版、承印商标、零件印刷;4) (略) 通州玉兴铸造厂成立于1990年,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铸铁件。铸造厂于2012年厂房,之后场地空置;5)除上述企业外,地块东北部历史上一直为村庄,于2013年左右搬迁拆除,后为空地。
目前地块内有植被生长,没有建筑物,铺 (略) 。
周边1km内主要敏感目标 (略) 、台湖镇人民政府、 (略) 、 (略) 、幼儿园和2口村级水源地水井。2口村级水源地水井(1#、2#)开采深度分别为300m和265m。
根据地块用地历史及现状情况,判断可能本地块造成影响的途径主要包括:(1)可能对本地块造成影响的途径:1)地块内企业:三联标准件厂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废机油和切削液的“跑冒滴漏”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石油烃的污染;砂轮厂(包括生产车间和仓库 (略) 域、 (略) )砂轮烧制的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的“跑冒滴漏”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会造成石油烃影响;铸造厂生产过程中焦炭的使用会产生苯并芘等半挥发性有机物随大气扩散沉降至地表影响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废机油的“跑冒滴漏”也会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威远印刷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和臭气,可能通过大气沉降至地块土壤,造成地块表层土壤有机物污染;原辅料油墨、润版液、显影液、油墨清洗液在使用或储存的过程中可能通过遗撒、渗透等对地块土壤造成污染。污水排放管道的泄露可能对地块造成一定污染;丽源印刷厂(包括生产车间和宿舍 (略) 域、锅炉房)印刷过程中无组织逸散的有机废气和烫金废气随大气扩散沉降至地表,通过降雨等经地表径流和垂直入渗,造成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有机物污染的可能;原辅料油墨、油墨清洗液在使用或储存的过程中可能通过遗撒、渗透等对地块土壤造成污染。(2)地块外企业:丽源印刷厂(包括北侧生产车 (略) 域、 (略) )原辅料油墨、油墨清洗液在使用或储存的过程中可能通过遗撒、渗透等对地块土壤造成污染;砂轮厂(包括北侧生产车间和仓 (略) 域)砂轮烧制的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的“跑冒滴漏”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会造成石油烃影响。
因此本项目地块关注的污染物主要为:石油烃(C10-C40)、挥发性有机物((略)苯)、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4年5月9日-5月14日,地块内共布设21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137个土壤样品;土壤检测项目包括:45项基本项目+石油烃(C10-C40);另,地块布设9个地下水采样点,采集9个地下水样品,地下水检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略)-2017)表1中第1-20项和23-33项、(略)表1中第8-45项、石油烃(C10-C40)。
根据本次调查结果, (略) 台湖生态镇二期D地块土壤监测点位各检出因子最大值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限值,土壤污染风险可以忽略,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地下水检出结果石油烃(C10-C40)满足《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除砷、浊度、总硬度、锰、氟化物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略)-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其余18项检测指标均满足Ⅲ类标准限值。结合地块用地历史、原有企业污染 (略) 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资料分析,砷和氟化物均不是地块内特征污染物,且地块内土壤检测结果显示砷均未超标,同时砷和氟化 (略) 浅层地下水常见的超标污染物,地块内两种污染物仅在极小范围内的地下水中超标, (略) 地下水超标的分布规律,据此分析砷和氟化物超标为调查地 (略) 域地下水的原生状况。地块内其他超标因子总硬度、 (略) 浅层地下水超标的主要指标,其中锰也不是地块内的特征污染物,因此推断项目地下水中总硬度、锰超标原因 (略) 浅层地下水背景值超标造成的,浊度超标 (略) 域含水层以细砂为主导致。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地下水中砷、浊度、总硬度、锰、氟化物 (略) 域地下水特征,与调查地块人类活动无关。本次调查地下水为浅层地下水,该层地下水不开发、不饮用,无暴露途径,故地块内地下水对人体健康风险可以忽略,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规定的工作程序,本地块确认不需要进行详细采样分析,本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地块可用于下一步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