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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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年产#平方米瓦楞纸箱项目 | 天津金多 (略) | (略) (略) 曹子 (略) (略) 53号 | 天津 (略) | 天津金多 (略) 拟投资#元人民币租赁天津荣 (略) (略) (略) 曹子 (略) (略) 53号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活动,总租赁面积为3125.99m2。在生产车间内设置分纸机、印刷机、钉糊一体机、糊盒机、双片打钉机、裱纸机、平压平模切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平方米瓦楞纸箱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 (1)废气 印刷废气、粘箱过程涂胶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软帘”收集,由管道输送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排气筒P1排放的TRVOC、非#烷总烃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GB12/524-2020)表1中“印刷工业”相应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厂房内非#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厂房外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限值要求; (略) 的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应限值要求; (略) 的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 (略) (略) ,经 (略) 废水总排口排入曹子里 (略) 理厂进 (略) 理。根据报告表结论,废水总排口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的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室内噪声源主要为印刷机、分纸机、钉糊一体机、糊盒机、双片打钉机、裱纸机、平压平模切机、空压机,室外噪声源为环保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室内噪声源采 (略) 、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隔音降噪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淀粉胶桶和废印版)分类收集后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废边角料定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淀粉胶桶定期交由一般固 (略) (略) 置,废印版定期交由供应商回收。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清洗废水和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分类 (略) 管理委员会定期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 (略) 置,去向明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 | 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31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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