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 (略)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步伐,进一步健全基层 (略) 络,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科技创新水平,更好地发挥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对促进农业丰产、提质、增效等方面优势。根据《 (略) 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区 (略) 拟建设3个科技示范基地和培育30户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科技示范基地
(一)建设内容
(略) 域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建设3个长期稳定的“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涉及粮食、蔬菜、水果、花生、水产、家禽产业。在 (略) 登记示范基地电子档案,将示范基地打造成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展示窗口和基层农技人员指导服务的工作站。规范示范基地运行管理,明确年度任务和考核指标,开展不少于1项省级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示范推广,组织不少于1场培训观摩活动,明确技术示范实施方案,与基地主体签订技术示范协议,加强跟踪管理,凸显示范推广成效,落实考核验收。
(二)申报条件
1、 (略) 内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涉农经营主体均可申报。
2、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种植业示范基地:水稻、花生、水果、茶叶面积不少于300亩,蔬菜面积不少于500亩;渔业示范基地:水产养殖面积不少于20亩;家禽示范基地:年出栏量不少于*羽。
3、优势特色鲜明、样板示范作用显著、辐射引领能力强大。要求带动农户:种植类20户以上,养殖类10户以上。
4、 (略) 内具代表性的主导产业或主导产品, (略) 场前景和可观的经济社会效益。
5、有相对稳定的技术服务团队,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能对当地农科技术推广、农产品营销等方面的服务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6、申报单位会计管理良好,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进度、质量及经费使用等程序管控规范。
7、获得以下资质的企业优先入选:省级以上(含)名特优新产品、“三品一标”农产品、市级以上(含)评定资质基地。
二、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1、申报主体 (略) 内正式注册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近年来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2、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种植业示范基地:水稻、花生、水果面积不少于100亩,蔬菜面积不少于200亩,养殖面积不少于10亩,年出栏量不少于*羽。
3、优势特色鲜明、样板示范作用显著、辐射引领能力强大。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增产增收。
4、 (略) 内具代表性的主导产业或主导产品, (略) 场前景和可观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申报材料
1.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主体填写申报表(附件1)和具体实施方案;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填写申报表(附件2);
2.申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及生产经营状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
四、申报时间
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6日(10个工作日)。
五、遴选程序
(略) (略) 根据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单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提 (略) (略) 党组研究决定最终承担项目主体名单。
六、其他事项
(一)上述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与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类别,只允许申报一个,多报无效。
(二)有意者将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 (略) (略) (略) 106号(305室)。
(三)2024 (略)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技推广服务驿站/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式样)
联系人:李文浩,联系电话:0762-*,联系地址: (略) (略) 106 (略) (略) 。
附件:1. (略) 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docx
2. (略) 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实施方案.docx
(略) (略)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