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园区配套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工程(装饰部分)施工招标质疑回复及补遗通知
项目编码(AA*)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白沙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园区配套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工程(装饰部分)”质疑回复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质疑回复部分
问题1: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和相应参数明显为量身定制,具有很强的排他性,完全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请招标人和监督部门慎重!!!
回复:第七章技术标准为施工设计图设计要求,经核实,技术标准和要求无限制性和排它性。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3.2.1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该技术要求及提供的检测报告均为施工设计文件要求。3.2.3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所以,该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要求。
问题2: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和相应参数明显为量身定制,具有很强的排他性,完全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请招标人和监督部门慎重!!!
回复:详见问题1回复内容。
问题3: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对家具产品制造商需具备有效的无毒害家具产品认证证书,请问具有有效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或者是家具原材料具备有效的无毒害产品认证证书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无毒害产品认证证书,针对的是家具产品。家具原材料具有有效的无毒害产品认证证书,不代表经过加工生产过后的家具成品能通过无毒害产品认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与无毒害产品认证证书要求满足的产品标准不同,名称不同,检测方式不同。
问题4:(1).“重要清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逐项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一般清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70%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逐项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 材、 机及耗量等) ”,请问是否需要做一个最高限价与投标报价的对比表,以便确定哪些分项的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或者70%,然后针对低于最高限价85%或者70%的清单项目逐项进行说明?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需要提供《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与投标报价对照表》重要清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85%的和一般清单低于70%的都应该提供。
(2)请问本工程能否提供电梯作为垂直运输使用?
回复:已安装好电梯,在作好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可以使用。
(3)请问本工程是否需要单独报建,还是说和土建共用一个施工许可证?
回复:严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问题5:按照国家发改委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要求经营主体缴纳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外的其他保证金为违法行为,本招标文件应予以修改;该文件从5月1日开始执行;执行日期已经过去了半个月了,本项目是否存在未严格执行中央政策,是否存在政治上不予中央保持一致,不推行 (略) 场。
回复:本招标文件保证金相关内容均按《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标准版本执行,不存在违法行为。
问题6: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清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逐项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一般清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70%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逐项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1)请问: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否决标准是什么?
回复:相关证明材料依据投标人自身情况而提供,没有统一的否决标准。
(2)请问:是否以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为准?如果是这样的话,就是明显为某关系人内定?!
回复:评标委员会独立自主评审。
问题7:一般清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70%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逐项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
请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分别是哪些?请明示?
回复: 详见问题6(1)条回复内容。
问题8:重要清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逐项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
请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分别是哪些?请明示?
回复:详见问题6(1)条回复内容。
二、补遗部分
1、 (略) (略) (略) 单位名称已 (略) 江津区 (略) ,投标保证金户 (略) (略) (略) (略) 江津区 (略) 。
白沙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园区配套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工程(装饰部分) |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农村 (略) 江津支行 | ** |
中国 (略) 重庆江津支行 | ** |
中国 (略) 江津支行 | *6726 |
中国银行重庆江津支行营业部 | *VA* |
重庆银行江津支行 | *675-916 |
咨询电话:023-*(工程交易部);
023-*(财务部)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2第(2)交易服务费:中标单位按津发改〔2023〕1 (略) ( (略) )全额缴纳交易服务费。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
变更为: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2第(2)交易服务费:中标单位按津发改〔2023〕11号文 (略) 江津区 (略) 全额缴纳交易服务费。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
注: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
招 标 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筑 (略)
时间:2024年5月29日
[**].CQCF
重点清单项清单.pdf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