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西部医疗次中心建设地块
占地面积:7399.78平方米
地理位置: (略) 青 (略) (略) 交汇处以南
土地使用权人:青草 (略)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截止2024年5月现场踏勘,调查地块内现状为农用地、青草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1 年前后建成,2015 年 4 月废弃不使用,未涉及医疗用途)和废弃的人民法庭大楼。
未来规划:地块所在区域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A5)。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铜陵 (略)
调查缘由: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现变更为医疗卫生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用途变更的建设用地联动监管的通知》(皖环函[2021]1010号)相关要求,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和青草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现阶段为农用地和青草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地块现状及历史上无工业企业,无工业固废储存、地下储罐、地下工业输送管道。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居住区、 (略) 以及农用地等。500m范围 (略) (略) 、 (略) 、 (略) (略) 、 (略) 青 (略) 、安徽 (略) 等工业企业,其主要污染物为有机废气,对地块影响较小,且无环境事故发生。
现场土壤快检数据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多个信息来源显示的结论基本一致。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判断,本调查地块未受到环境污染,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调查。
三、初步调查结论
由调查地块内部及周边污染识别情况可得调查结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地块环境处于可接受水平,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