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关于周口京雨 (略) 年产1000万平方米新型防水卷材生产项目等6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周口京雨 (略) 年产1000万平方米新型防水卷材生产项目等6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6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郸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1000万平方米新型防水卷材生产项目 | (略) 郸城县郸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路与富强路交叉口南200米路西 | 周口京雨 (略) | 项目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生产工艺:沥青-加热-称量-配料、共融-研磨-胎基展卷-浸渍-覆膜-压实复合-冷却-检测-裁切-打卷-包装-成品 | 河南 (略)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沥青储存、加热、配料、共融、研磨、浸渍、覆膜、压实复合、冷却工序非*烷总烃、沥青烟、苯并[a]芘;滑石粉储罐进料粉尘;导热油炉废气。 项目沥青储存、加热、配料、共融、研磨、浸渍、覆膜、压实复合、冷却工序非*烷总烃、沥青烟、苯并[a]芘:沥青储罐呼吸口设置密闭收集管道,配料罐、胶体磨、浸渍装置、覆膜机、压实复合装置、冷却装置在车间内二次密闭,并在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冷凝+电捕集+蓄热式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处理效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非*烷总烃:10mg/m3)的要求;沥青烟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沥青烟:10mg/m3)的要求;苯并[a]芘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苯并[a]芘:0.1μg/m3)的要求; 滑石粉储罐进料粉尘: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颗粒物:10mg/m3)的要求; 导热油炉废气:配备低氮燃烧器+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标准的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冷却水。 生活污水依托郸城县英 (略) 化粪池(容积:100m3)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郸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 (略) 政管网排入郸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洺河; 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配料罐、胶体磨、打卷机、包装机、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废物(废包装材料、边角废料、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尘等)、危险废物(废导热油、沥青焦油等)。 项目设置1座3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设置,能够满足“防风、防雨、防渗”要求。 项目设置1座10m2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全部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无 |
2 | 年产600件游乐模型建设项目 | (略) 郸城县汲冢镇鲁庄行政村西2000米创业园区 | (略) | 项目占地面积16665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办公用房及配套设施。生产工艺:原料—切割—焊接—机加工—打磨—组装—喷漆—烘干—打磨—补喷—成品 | 河南尚真 (略)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切割烟尘、焊接烟尘、工件打磨粉尘以及喷涂废气(喷烘一体房内调漆、喷漆废气及烘干废气)。 切割烟尘、打磨粉尘、焊接烟尘:项目设置密闭式切割、焊接、打磨操作间,因工件较大,不便于设置固定工位,项目在打磨区及砂轮切割区上方设置顶吸罩,焊接区上方设置可移动伸缩臂的顶吸罩,激光切割及等离子切割设置切割工作台,切割切割工作台下部设置全封闭吸风口和吸风道,利用切割平台上的格栅板与被切割钢板形成烟气通道,切割钢板时,产生的切割烟尘通过工作台下方烟气通道进入吸风口,切割烟尘通过风管收集,项目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切割烟尘均引入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1)进行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调漆、喷漆及烘干废气:项目设置喷烘一体房,喷漆与烘干为不同时运行。项目调漆在喷漆室内,采用人工调漆,调漆与喷漆废气(漆雾及有机废气)均采用1套“纸盒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编号TA002)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房设置上压风,下抽风进行废气收集。烘干有机废气通过排风装置将有机废气引入“纸盒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蓄热式催化燃烧”(TA002)进行处理(与喷漆共用一套处理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项目喷漆废气中的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喷漆及烘干工序有机废气均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表面涂装业-有机废气”中排放限值要求,并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工业涂装”中A级企业有关涂装工序排放限值的相关要求及效率不低于95%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利用。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切割机、折弯机、车床、钻床、卷圆机、电钻、打磨机、空压机、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通过对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置于厂房内、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项目各边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废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废物、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一般固废:废边角料、废焊丝、焊渣及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暂存5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3)危废废物:油性漆废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废过滤滤料(含漆渣)、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机油、废切削液、含油废手套及抹布收集后暂存于3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运和转运环节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以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规范进行。 | 无 |
3 | 年产1000吨镍铝合金粉生产项目 | (略) 郸城县郸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环路37号 | 郸 (略) | 项目总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生产工艺:外购原料(镍、铝)-剪切-配料-中频炉熔化-水淬成型-电烘干-破碎-磨粉-筛分-包装-成品 | 河南 (略)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中频炉熔化工序烟尘;破碎、磨粉、筛分、输送、包装工序粉尘。 中频炉熔化工序烟尘:生产车间密闭,中频炉三面密闭,一侧安装软帘,便于投料,烟尘经集气罩收集,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表1标准的要求;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 项目破碎、磨粉、筛分、输送、包装工序粉尘:生产车间密闭,振动筛上部密闭,皮带机配套全封闭通廊,破碎机、磨粉机、振动筛进料口、出料口设置集气罩,集气罩四周加装软帘,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水淬废水。 生活污水依托郸城财鑫 (略) 化粪池(容积:50m3)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郸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与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 (略) 政管网排入郸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洺河; 水淬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剪切机、破碎机、磨粉机、筛分机、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废物(废包装袋、废PP棉、废石英砂、纯水制备工序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破碎筛分工序袋式除尘器收尘、废耐火材料等)、危险废物(水淬渣、中频炉袋式除尘器收尘等)。 项目设置1座3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设置,能够满足“防风、防雨、防渗”要求。 项目设置1座10m2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全部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无 |
4 | 天润达新型建材项目 | (略) 郸城县城郊乡未来大道003号 | 郸城县天 (略) | 项目占地面积22621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办公楼、出釜车间、切割车间、生产车间、煤灰库、白灰库等。生产工艺:石灰—破碎磨细—加石膏、煤灰、水泥、铝粉配比搅拌—浇筑—切割—蒸汽加热—出釜 | 河南 (略)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石灰下料、研磨、落料工序、落料工序粉尘;上料、搅拌工序;筒仓粉尘、原料装卸粉尘;食堂油烟废气。 ①下料、研磨、落料工序粉尘:废气经集气罩加软帘+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 (略)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表1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及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非烧结砖瓦制品工业企业仅制定引领性指标不高于10mg/m3限值要求。 ②上料、搅拌工序粉尘:废气经管道负压集气+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 (略)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表1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及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非烧结砖瓦制品工业企业仅制定引领性指标不高于10mg/m3限值要求。 ③筒仓粉尘:每个筒仓仓顶自带的仓顶除尘器,在往筒仓中输送石灰、水泥时,每个筒仓内废气经自带的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 (略)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表1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及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非烧结砖瓦制品工业企业仅制定引领性指标不高于10mg/m3限值要求。 ④食堂油烟: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食堂油烟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m3要求。 ⑤原料堆放与装卸粉尘、运输扬尘:采取洒水降尘、车间密闭沉降等措施后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喷淋废水及洗车平台清洗废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郸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郸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 (略) 政管网排入郸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蒸压釜产生的冷凝水先进入蒸压釜底座,底座设有导流渠,冷凝水通过导流渠进入冷凝水蓄水池,冷凝水为清洁下水,可用水泵抽取后用于生产搅拌用水、喷淋用水、道路洒水将车及洗车用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球磨机、搅拌罐、切割机、风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三级沉淀池泥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和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 项目设置1座1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设置,能够满足“防风、防雨、防渗”要求。 | 无 |
5 | (略) 年产滑块100万只、导轨5万米加工项目 | (略) 郸城县洺河北路东段 | (略) | 项目租赁厂房6000平方米实施。项目年产滑块100万只、导轨5万米。项目具体工艺为外购原料→锯断→正火→两端铣→精磨→精加工→装配→检测→出厂。 | 河南博 (略)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是打磨粉尘和喷砂粉尘。磨床打磨粉尘,产生量较少且磨削金属颗粒物粒度较大,大部分自然沉降,少量无组织排放。通过在打磨工位四周设置围挡使粉尘散落在打磨工位并及时清扫工位地面减少无组织排放。喷砂粉尘密闭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已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粉尘有组织排放速率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略) 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绩效分级指标通用行业颗粒物限值要求。 项目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粉尘经报告提出的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超声波清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郸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水质简单,废水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郸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锯床、飞边铣床、磨床等设备运行噪声,经采取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项目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边角料、磨削渣、不合格品、喷砂收尘及废砂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油、废油桶、废切削液及废切削液桶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危废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无 |
6 | G220郸城闫楼至杨庄段改造工程 | (略) 郸城县 | 郸城县公路管理局 | G220郸城闫楼至杨庄段改造工程位于郸城县,整体呈南北走向,为一级公路改建项目,总投资15010万元。项目起点位于郸城县闫楼村南,沿老路向南经*陈庄、柴堂村、*寨村、小李庄,经何老家村后转向东,与迎宾大道交叉后至终点,路线全长8.788公里。项目设计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8m/39m/30m,机动车道宽度22m/23m/21m,设计速度为6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路基路面)、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安全设施等。 | 河南林 (略)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所排放的汽车尾气、施工扬尘和路面摊铺产生的沥青烟。拟采取措施为:施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施工场地物料遮盖,设置车辆冲洗设备,设置围挡、配备洒水车,不在施工场地设置沥青搅拌站及混凝土拌合站;在铺设沥青路面时,加快途经敏感区段的施工进度,两侧设置围挡;使用所排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严禁使用超标的车辆和机械,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和路面扬尘,拟采取加强道路管理、路面养护,日常定期洒水等措施,可最大限度地减缓汽车尾气及扬尘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桥梁施工泥浆和钻渣。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房屋内现有的化粪池进行处理,废水经处理后定期清掏由周围村民拉走施肥。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清洗废水采用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施工区的洒水降尘。桥梁钻孔桩基础施工泥浆和钻渣经沉淀池沉淀后泥浆可用于路基填筑,上清液回用于道路的洒水抑尘。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噪声,项目施工时通过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设置不低于2.5m围挡、设置限速禁鸣标志,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施工期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拟加强交通管理,在*陈庄、柴堂村、碧桂园、桃李春风、郸城县才源冠名中学、*寨村、小李庄、何老家、杨庄附近设置限速(50km/h)、禁鸣交通标志牌;对郸城县才源冠名中学临路教学楼3-6层安装隔声窗,安装面积50m2,采取措施后,沿线各敏感点噪声均可满足标准要求。此外预留远期治理费用,进行跟踪监测,根据实际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表土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各环节产生的建筑垃圾,对于钢筋等有用建筑材料进行回收利用,其余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郸城县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进行处置;表土置于临时弃土场用于后期绿化。 运营期固废主要为车辆通行时道路洒落垃圾,在道路两侧设置垃圾箱,道路洒落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扫处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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